科技与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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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省教科规划办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拟立项重点课题135项,一般课题350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网上申报办法另行通知。我校申报指标为12项。

评审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中小学、幼儿园申报的课题实行单列单评,并给予一定比例的立项数量和经费资助倾斜。

六、《课题申请·评审书》先报学校科技与产业处审核,再进行网上申报。

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八、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受理网上申报时间从2018年6月3日起至6月7日止。

请各单位于5月30日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含活页)和电子稿汇总后统一报送科技与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熊炜

联系电话:59750138

 

附件: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技与产业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