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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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省新型智库竞争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省新型智库竞争性项目是省社科基金项目新增类别,属于重点项目。旨在鼓励省新型智库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成果,充分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发挥咨政建言重要作用。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现将2018年省新型智库竞争性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鄂中央部委高校(8个)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

2.省属本科高校(28个)

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三峡大学、长江大学、江汉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湖北科技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理工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荆楚理工学院、武汉商学院、汉江师范学院

3.其他科研部门(2个)

湖北发展战略研究院、湖北党的建设研究院

二、申报要求

1.必须按照选题题目申报,不允许修改。同一单位可以申报多个项目,但每项选题最多申报一项,同一学院申报同一选题的请学院进行筛选或整合。同一负责人和课题组只允许申报一项。

2.申报竞争性项目的负责人和课题组必须具有良好科研基础,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经验积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没有前期研究成果做基础的,一票否决。鼓励单位之间合作开展申报和研究。

3.每个项目资助6到10万元。

4.申报后由省委宣传部组织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立项一周内拨付1/2的研究经费。

5.课题组必须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研究,包括提交1篇总报告,发表2篇《智库成果要报》。完成后发放结项证书,拨付剩余研究经费。逾期不予结项。超过立项时间2年的,取消立项,并收回全部研究经费。

三、申报方式

1.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申报材料包括《2018年省社科重点项目计划书》《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跟踪服务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通知书》。《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通知书》中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6人。请将以上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于4月18日前报送科技处人文社科办。

 

联系人:熊炜  59750138  13163331649

 

         附件_2018智库竞争项目.rar

 

附件:

1.省新型智库2018年度竞争性课题

2.2018年省社科重点项目计划书

3.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跟踪服务表

4.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通知书

 

科技与产业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