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2017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以下简称省基金)立项及资助项目文件(鄂科技通【2017】72号)已下达。依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1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请各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线打印申报书上交。
相关要求和说明:
1.自2016年开始,省基金面上类立项项目(含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指导性项目)不需填报计划任务书,项目完成后依据项目申报书中的计划任务指标验收结题;
2.面上类项目执行期为2年、重点类项目执行期为3年,执行期时间起点为:2017年8月1日(立项下文时间);
3.在线填报完成后,各项目负责人需将在线打印的纸质申报书(面上类项目),认真审核后于2017年9月18日前集中报送科技与产业处(申报书2份)。
联系人:向咸宁 曾一梅 联系电话:027-59750136
附:立项名单
学院名称 | 人员名单 |
机械工程学院 | 任军、吴震宇、陶青 |
生物与食品学院 | 吴茜、王毅、高志明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余鹏、刘清亭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余瑜 |
计算机学院 | 李超、阮鸥 |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 马骏、陈伟 |
农业机械工程研究设计院 | 张超 |
理学院 | 刘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