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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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行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17〕2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1、市、区相关事业单位中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在编人员;

2、享受政府津贴的涉农专家、“黄鹤英才计划”入选人才;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涉农科技人员;

4、高校毕业生;

5、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能力的农村乡土拔尖技术人才、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巾帼科技示范户等各类人才;

6、其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

二、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阶段(2017年8月7日-9月7日)

各区科技部门在广泛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组织有意参加科技特派员选派的人员,以个人账号登录市科技局网站(网址:)“服务事项-政策兑现申报”,完善基本信息,并填写《武汉市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见附件),经本人签字、派出单位(无单位的可不盖章)和拟服务对象盖章后,做成PDF文件上传。

2.区级审核阶段(2017年9月8日-9月15日)

科技特派员服务对象所在区科技部门登录市科技局管理系统(网址:)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进行网上推荐,同时将《武汉市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下载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

3市级审核及公示阶段(2017年9月16日-9月26日)

市科技局组织审核并确定科技特派员人选。通过审核的人员,将在市科技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认定为“2017年度武汉市科技特派员”,依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享受相应待遇。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咸宁 曾一梅  联系电话:027-59750136

附件-科技特派员协议.doc

科技与产业处

    2017年8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