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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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省环保厅关于征集先进污染防治实用技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我省环境科技水平发展,引导环保产业技术进步,推动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应用,针对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环境管理特别是污染防治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省环保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筛选一批先进实用技术并编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供各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参考;同时根据环保部《关于推荐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环办科技函〔2017〕258号)要求,向环保部推荐一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水污染治理领域

  1.工业废水及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技术;

  2.黑臭水体水生态修复技术;

  3.农村小型污水处理成套技术。

  (二)大气污染治理领域

  1.烟气脱硫脱硝技术;

  2.低氮燃烧技术;

  3.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

  4.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技术;

  5.在线监测技术。

  (三)土壤污染防治领域

  1.农用地和矿区土壤及地下水修复与风险管控技术 ;

  2.工业污染场地污染风险评估和修复技术。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

  1.城市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利用技术;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汽车处理技术;

  3.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利用技术,畜禽粪便、秸秆等农林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和利用技术;

  4.尾矿、赤泥、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煤矸石等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利用技术;

  5.垃圾焚烧飞灰、废矿物油、电镀污泥、废铅酸蓄电池、铬渣、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

  (五)环境噪声及振动控制领域

  1.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公路交通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2.电力生产行业与输变电系统噪声控制技术;

  3.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4.新型吸声材料、阻尼材料、隔声门窗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5.噪声与振动预测等环境规划设计技术。

  (六)环保产品及仪器设备

  以有机合成高分子絮凝剂、微生物絮凝剂、还原催化(SCR)脱硝催化剂及其载体、高性能脱硫剂、新型炭吸附催化剂、工业有机废气净化燃烧催化剂、循环冷却水处理药剂、杀菌灭藻剂、水处理消毒剂、固废处理固化剂、膜材料和膜组件、高性能吸隔声材料等为重点的高性能环保材料和药剂。

  以设备可靠性、智能化和精密度高的、在线自动监测的环境仪器为重点的环境监测仪器仪表。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技术持有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申报单位应提供至少一个国内工程应用案例;

  (三)申报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三、申报资料要求

  (一)湖北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其他证明技术先进、具有良好推广应用效果的辅助材料(如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监测报告、用户使用意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四)申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的单位需要按环保部《关于推荐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环办科技函〔2017〕258号)要求另外填报材料。

  四、其他事项

  请各申报人按规定准备材料,相关文件格式可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www.hbepb.gov.cn)下载。申报资料电子版(题目格式要求为“申报领域+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和纸质档请于2017年4月7日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610067159@qq.com并交至科技与产业处项目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科技与产业处 向咸宁   曾一梅   电话:027-59750136  

  

科技与产业处

2017年3月31日


附件:

  •  鄂环函〔2017〕64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