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校优秀成果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机关各司局,省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单位,省教育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二、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指标限额为10项。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根据教育部教办厅函〔2016〕35号文件(见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同时报送《申报评审书》电子版。
2. 申报时间截止到6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熊炜 联系电话:59750138
附件: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rar
科技与产业处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