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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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科技支撑计划(研发与示范类)项目面向产业发展需求,以促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为主攻方向,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含科研仪器研发)和创新示范工程、示范基地为主要内容,鼓励产学研结合。
  现将2015年度湖北省科技支撑计划(研发与示范类)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湖北省科技支撑计划(研发与示范类)项目申报主体为湖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的企事业单位,鼓励高校院所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要求,即:上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上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上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规模以上企业提供上年度向统计部门提交的《科技项目情况表》,其余企业提供能够证明研发费支出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或享受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等相关材料。
  3.严格控制项目预算中的仪器设备购置费用。原则上对省内已具备仪器共享条件的大型仪器不得作购置预算。
  4.近三年项目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正在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一般要求验收后才能再申报。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5.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企业可同时申报和承担2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可同时申报和承担3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6.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企业自筹资金与省级科研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并提供相关自筹资金证明;所申报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
  7.项目支持强度为50-70万元/项(制造业信息化领域项目支持强度为30-50万元/项)。
  8.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受理指南范围以外的项目。
  二、申报方式
1、项目负责人根据指南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1份,并交学院科研办公室,各学院于12月15日集中将申报书和汇总表提交给科技处106室(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学校将召开学术委员会予以评审;
2、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将会统一反馈到各学院,并按照相关要求对申报书予以修改和完善,各负责人将需要签字盖章的页面打印出来交到学院科研办公室,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18日交到科技处106办公室,科技处统一盖章并返回给各学院,负责人扫描替换相应页面,并将申报书电子版转换成PDF格式。

3、请项目负责人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第一次申报项目的老师需在线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PDF格式的电子版(大小控制在15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

网上申报截止到12月24日17:00

三、联系方式
  科技处项目综合管理办公室   向咸宁   027-59750136
  
附1、项目申报指南
附2、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3、项目申报书格式
                                                                                         
科技与产业处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