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确保艺术科研项目评审和鉴定质量,文化科技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日起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及省属重点高校;
(二)国家及省级艺术研究机构;
(三)具有民族、宗教、地域特色艺术研究专长的研究机构及高校。
二、推荐专家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研究领域属于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研究(含曲艺、木偶、皮影),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艺术文化综合研究8个学科范围;
(三)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少数具有突出业绩的中青年专家也可以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学术造诣深,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在相关艺术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学风优良、信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热心国家文化建设与艺术科研事业;
(六)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中青年专家比例不少于30%。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程序及格式
请各单位组织填写附件1《单位专家信息统计表》和附件2《单位专家信息统计表(审核版)》,将电子版于2015年3月30日报送科技处;
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是开展项目评审、鉴定、咨询工作的重要依据,请艺术科研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推荐单位范围与推荐专家条件严格审核遴选,确保按时优质报送推荐材料。
联系人:熊炜
电 话:59750138 13163331649
E-mail:33768938@qq.com
附件1:单位专家信息统计表
附件2:单位专家信息统计表(审核版)
科技与产业处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