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系列艺术创作工程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推出优秀作品和人才,推动全省艺术创作繁荣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将组织开展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全省音乐创作“131”工程、全省舞蹈作品创作“120”工程和湖北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等4项工程的作品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作品包括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曲艺、木偶剧及主题性音乐会、歌舞晚会等大型舞台艺术作品。
2.申报作品须是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首演的作品。
3.申报作品应是各单位年度重点创作作品。鼓励推荐申报现实题材和革命历史题材作品,推荐申报舞美简朴、回归艺术本体的作品,推荐申报能长期演出、下基层演出的作品。
4.已入选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的剧目不再申报。
(二)申报单位和数量
各单位申报不超过1台。
(三)申报材料
1.《2020年度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1)、节目单、剧本等资料10套(剧本请同时提供电子版)。
2.视频1份(用U盘存储,剧本电子版一并存储在该U盘内)。
(四)有关事项
1.截止时间
2020年8月30日。
2.联 系 人:王乐
联系电话:027-59750138
二、全省音乐创作“131”工程
全省音乐创作“131”工程将面向全省征集遴选一批优秀新创歌曲作品。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作品须是2020年新创作歌曲作品,类型不限,每首歌曲时长不超过6分钟。
2.申报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现实题材和革命历史题材作品创作,突出反映“一带一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
3.每位词、曲作者申报作品不超过2首。
4.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法等有关法规,所涉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二)申报材料
1.《全省音乐创作“131”工程作品申报表》(附件2)。
2.作品音频1份(U盘刻录,歌手演唱版)。
3.作品五线谱一式10份,要求谱面清晰,标明速度、时间长度(五线谱电子版与作品音频刻在同一U盘里)。
4.词、曲作者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
(三)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1.截止时间
2020年7月31日。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乐
联系电话:027-59750138
三、全省舞蹈作品创作“120”工程
全省舞蹈作品创作“120”工程将面向全省征集和遴选一批优秀新创舞蹈作品。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作品须是2020年的新创作作品,题材不限,舞种不限,独舞、双人舞、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群舞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申报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现实题材和革命历史题材作品创作,突出反映“一带一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
3.申报单位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法等有关法规,所涉法律责任由申报单位承担。
(二)申报数量
各单位作品申报数量不超过1件作品。
(三)申报材料
1.《全省舞蹈节目创作“120”工程节目申报表》(附件3)。
2.节目视频1份(用U盘存储)。
(四)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1.截止时间
2020年7月31日。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乐
联系电话:027-59750138
四、湖北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
(一)组织创作
2020年湖北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作品创作要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现实题材创作,重点表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讲好湖北故事,传播湖北声音,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为湖北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正能量。
(二)作品要求
1.2020年新创作的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综合材料绘画作品。
2.中国画、油画作品:作品装裱(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版画作品: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80cm(高)×120cm(宽);水彩(粉)画作品: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高/宽)150cm;雕塑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漆画作品: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00cm(高)×200cm(宽);综合材料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cm(高)×200cm(宽)×10cm(厚)。
(三)项目申报
1.申报数量
各单位作品申报数量不超过2件。
2.截止时间
2020年7月31日。
3.申报材料
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2020年度推荐作品信息表》(附件4)和作品10寸彩色照片。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乐
电 话:027-59750138
五、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切实把好上述4个工程申报作品的政治关、思想关和导向关。
(二)各单位申报作品为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民族宗教题材的,须提供学院党委意见。
附件:1.2020年度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项目申报书
2.全省音乐创作“131”工程作品申报表
3.全省舞蹈作品创作“120”工程作品申报表
4.湖北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 2020年度
推荐作品信息表
科技与产业处
2020年4月11日
附件1:
2020年度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
创作工程项目申报书
剧目名称:
艺术品种:
排演单位:
申报单位:
填表时间: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制
一、申报基本情况
故事梗概、构思方案或结构框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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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创作主题、意义、艺术特色;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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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作品创作人员基本情况
主创人员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年龄 |
工作单位 |
代表性作品 |
编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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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 (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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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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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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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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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借主创主演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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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演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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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作品知识产权归属单位
四、排演单位申报意见
创作人员深入生活情况(已落实情况及下一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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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演时间、演出场次及打磨提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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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磨提高经费预算及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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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意见 |
(排演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五、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省演艺集团、高校)申报意见
入选之后的 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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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推荐意见 |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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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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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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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市州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省演艺集团、高校主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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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请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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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要求内容真实、填写完整、叙述简洁、字迹清晰。
2.申报基本情况、创作人员基本情况、排演单位申报意见由排演单位填写。
3.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省演艺集团、高校申报意见、联系方式由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省演艺集团、高校等申报单位填写。
4.申报作品如有外借主创人员的,请另附说明。
5.以下三种情况不纳入评审范围:申报剧目不符合首演时间规定的;申报作品为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民族和宗教题材,不按要求提供审读意见的;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
附件2:
全省音乐创作“131”工程作品申报表
歌曲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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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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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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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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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作者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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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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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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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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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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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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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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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作者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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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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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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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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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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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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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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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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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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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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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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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全省舞蹈节目创作“120”工程节目申报表
节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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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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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 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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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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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演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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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
排演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部门)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湖北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
2020年度推荐作品信息表
表1.(由推荐单位填写)
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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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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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作品名单(不超过30件) |
序号 |
作品名称 |
画种 |
尺寸 |
创作时间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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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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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
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名: (推荐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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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作品如涉及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民族宗教题材,须同时提供审读意见)
表2.(说明:本表格由推荐作品的作者填写,每件作品填写一张,同时附上作品10寸彩色照片)
作 品 信 息 表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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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类 |
□ 中国画 □ 油画 □版画 □ 雕塑 □ 水彩(粉)画 □漆画 □综合材料 |
材 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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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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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 寸 |
(单位:厘米,不含外框,宽×高 或 高×长×宽) |
作 者 信 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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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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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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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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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
□ 身份证 □ 军官证 □ 其他: 证件号: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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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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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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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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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
(150字以内,主要填写学历学位、工作单位及职务、艺术经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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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声明 |
我已阅读、理解并接受2020年度湖北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申报通知的相关规则要求,申报作品无抄袭、模仿他人作品等知识产权问题,并保证所填事项属实。
签 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