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产业处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武汉市第十七次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武办发〔2010〕16号)精神,现开展武汉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二为”方向和贯彻“双百”方针,坚持科学民主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引导和积极鼓励全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武汉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大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通过评奖,加大我市社科强市建设步伐,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武汉高质量发展,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服务。

二、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凡武汉公民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非正式出版物以市级(含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时间或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时间为准,可申报参评

(二)由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集体成果,由署名第一主编、第一作者为申报人,如因故需要变更申报人,则由成果的第二主编、第二作者申报,并提供经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及主要合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署名为“xx单位”的成果,原则上以署名单位名义申报。

(四)已调离本市或已故的作者,其成果符合本次评奖范围和条件,可以按规定申报。其中已故作者的成果,其法定继承人可代理申报。

(五)如成果属多卷本或丛书,可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的出版时间为准);如能独立成册,也可单卷申报。如多卷本或丛书中的一本已获得过市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则不能再整体申报。

(六)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其中的单篇文章可作为论文参评;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著作的顾问、编委、编审等不具有申报权;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及以上),且主要作者相同。

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论文需提交中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八)下列成果的申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3)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4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社会科学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

三、申报途径和要求

   (一)凡申报市社科奖的老师,须下载《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申报表由申报者按要求认真填写,一式4份。

(二)申报的各类成果都要按要求报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须提供电子文档,著作类及调研报告类每项成果必须报送原件4份;论文类每项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包括刊物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复印件3份。

(三)申报的成果如被有关部门采纳,须附上证明材料;被中央、省级报刊转载,须附上复印件,作为评审时的参考依据。佐证材料与报送成果同为一式4份。申报表、复印件及佐证材料等可装订成册。

(四)参评成果及各项附件,概不退还。

(五)参评成果需统一提供作者简介、成果概述(800字内为宜)的电子文档。

四、上报材料时间:

请于2020年6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至科技处214室,电子档材料请发送到2453064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奖项、奖证和奖金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20项,二等奖50项,三等奖80项,优秀提名奖、优秀组织奖若干项,根据需要设荣誉奖。以上各奖项的设置,根据评奖过程中的实际,作适当调整。

每项获奖成果发证书一份,奖金一份;多名作者合作完成的集体成果获奖,原则上证书署名3人为限

奖金金额分别为:著作一等奖10000,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优秀提名奖1500元;论文类和调研报告类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3000元优秀提名奖1000元荣誉及优秀组织奖奖金金额另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乐

电话:15623900280

邮箱:24530648@qq.com



科技与产业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