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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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增强文化和旅游发展活力,文化和旅游部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围绕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和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行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技术集成应用创新,促进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项目行业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等。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0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2、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

3、项目原则上须有配套经费,项目负责人负责落实。

4、项目申报受理后,不得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1、时间安排

各单位须在2020年6月5日下午17点前把申报书电子档发送到24530648@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申报的项目需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交相关材料。通过“文化和旅游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简称申报平台)网上申报。各单位限报一项。


2、网上填报

1)学校推荐上报省文旅厅的项目申报人进入申报平台进行注册获取用户名及密码。申报平台为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在线办事”下的“办事大厅”栏目中的“文化和旅游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

2)请认真在线阅读《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在线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如有附件一并提交。

3)请项目申请人将申报书(含附件)在线打印后送科技处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3、评审入库

    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入库后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公告通知”一栏公布。

四、申报说明

1、项目评审按照质量优先原则。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实施期为1—3年,经费额度为20万元左右。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乐

联系电话:027-59750138  15623900280


科技与产业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