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的通知
科通[2020]4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引导组织科技人员服务湖北企业,助力提升湖北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为湖北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持续发展贡献全国科技人才力量,省科技厅正式启动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实施平台
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信息对接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
(二)科技人员资格条件
科技人员需要具有到企业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的意愿,具备解决企业技术问题的实际能力,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学校中的在职科研人员、博士后及全日制在读博士。
2.由国家举办的科研事业单位、省级以上实验室、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中的在职科研人员、博士后及全日制在读博士。
(三)技术需求类别
1.产品创新与技术攻关类。围绕企业生产和新产品研发中的技术核心问题,制定针对性技术解决方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发具有科技含量的创新产品,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
2.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类。围绕湖北省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发展需求,重点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问题。
3.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类。围绕湖北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重点开展各类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以及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方面的研发。
4.共建研发平台类。帮助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实验室等研发平台。
5.高端创新管理与工业设计类。重点帮助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机械设计、电路设计等高端工业设计,及企业高端创新管理咨询。
二、实施步骤
1.企业注册发布需求
主要面向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的入库企业,到“平台”注册入驻后,可在线发布其技术需求及项目意向金额,单个需求金额不低于10万元。企业可发布的技术需求数量不限。
2.科技人员入驻
在线申请: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在“平台”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平台审核:“平台”将按照科技人员入库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完成入库,不通过退回并说明原因。
3.公开对接
技术需求审核:“平台”按照标准化模板引导企业精准描述企业需求,并对企业提交的需求进行审查。
双向精准匹配:“平台”对通过筛选后的企业需求进行精准匹配,向企业和科技人员进行双向推送,即向科技人员推送与其所在行业技术领域相匹配的企业需求,向企业推送与其技术需求相匹配的科技人员,并通过短信和邮件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和科技人员的响应度。
优中选优:企业对收到的多个技术解决方案进行比选,选出一个或多个认为可行的技术方案,提出进一步沟通请求。
细节沟通:企业与其筛选出的一个或多个科技人员进行技术细节沟通,最终确定具有合作意向的科技人员。
签订项目合同:对接成功后,由企业与科技人员派出单位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在线提交合同发票及转账流水凭证。
三、实施进度安排
(一)2020年12月底前,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实施平台填报技术需求信息;科技人员到实施平台注册并主动对接湖北企业技术需求。
(二)2021年2月底前,企业和科技人员完成技术对接,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相关资料经湖北省科技厅组织审核通过后给予立项,科技部使用专项经费给与企业资助。资助项目数量300项左右,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高于技术开发合同金额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仅限一项。
(三)2021年11月底前,企业和科技专员根据合同约定任务与需求开展技术合作,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主验收并在线提交总结报告。
(四)2021年12月底前,由省科技厅组织专门机构对湖北专项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四、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外国专家处(专题业务咨询):027-87135319
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综合业务咨询):027-87820828,87125871,87302980
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平台”技术支持):027-87265789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 芸 联系电话:027-59750136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