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议的通知
科通〔2020〕56号
为做好《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前瞻性谋划好未来五年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编制国家级专项规划的有关要求,在前期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现征集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顺应国家发展趋势、落实地方(部门)发展战略的要求,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需要坚持以下原则。
1、国家站位。聚焦“十四五”时期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立足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全局,集中力量落实一批服从国家大局、服务治国理政,具有全国性作用、跨区域影响,亟待深化研究、确需重点扶持的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工程项目,推出一批体现国家水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精品力作和传世经典。
2、地方(部门)特色。从国家战略层面统筹考虑,与地方(部门)规划有机街接,提出确需从国家层面统筹安排,同时兼具地方(部门)突 出特色的重大工程项目。不具备国家战略层面的,完全属于地方性、部门性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予纳入。
3、分类谋划。纳入国家《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总体上分为两类:一是重大创新发展类。重点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论断和重大举措,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中的重大前沿问题和现实问题等设立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如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国家级文科实验室,搭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创新平台,设置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等;二是重大基础研究和文化传承类。重点围绕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繁荣,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向世界等谋划一批学术文化工程。如重要典籍整理、丛书编纂、经典校译类的大型学术项目,优秀传统文化积淀和传承的大型文化工程,国家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工程,学术价值独特的濒危学科的扶持工程等。
二、主要内容
为从源头提高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确保科学准确、可操作落地,研究谋划要着力做实以下内容:
一是找准目标定位。要对“十三五”时期相关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总体进展情况做综合评估,明确“十四五”时期重大工程项目安排的总体考虑、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建议优先重点布局的原则依据。
二是初步研究论证。要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布局、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需求,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重点是对国家战略目标的支撑功能,各项前期工作的开展情况等。初步确定预期目标和实施愿景,计划启动和完成时间,“十四五”期间预计每年工作进展安排等。
三是匡算经费需求。要对工程项目的总体投入情况进行测算,提出中央财政资金投入的五年需求。需要说明项目规模和经费测算依据和标准,具体资助主体,“十三五”时期相关领域中央财政投入和地方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四是明确推进责任。要提前设计工程项目推进路径,明确主管单位、牵头单位和参与部门,落实执行团队和责任人,形成一目了然、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和工作清单。
三、征集办法
各单位要把这次征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力求工作实效。根据《重大工程项目论证方案参考要点》(附件1),认真组织撰写支撑论证材料,篇幅为5000字以内。
各单位请于12月4日17:00前提交重大工程项目方案和汇总表纸质文本,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严志良,(027)59750138;韩留柱,(027)59750151。
附件:1、建议纳入《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论证方案参考要点
2、建议纳入《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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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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