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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社科工作者“回乡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科通[2020]7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湖北省十一届八中全会精神,根据党员干部进社区要求和省文明办志愿服务工作会议部署,让更多的社科工作者走出书斋,深入基层,把学问做到群众心坎上,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四个自信”,省社科联计划在2020年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2021年社科工作者“回乡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宣讲内容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湖北省十一届八中全会精神。

二、参加志愿服务人员条件

全省社科工作者,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籍贯不在湖北的,能在湖北省境内参加志愿宣讲的均可)。

三、宣讲志愿服务形式

可以采取集中组织宣讲形式,一般到志愿者所在县(市区)以下单位宣讲,市州社科联或宣传部门负责宣讲活动的对接。也可以街头巷尾、村口家门、田间地头为平台,或通过喝茶谈天、拉家常、聊乡情等方式进行,不拘形式、不受地点、人数、时间限制,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把“讲道理”和“讲故事”结合起来,把“普通话”和“地方话”结合起来,把抽象的道理转化成具体事例,把全会精神转化成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推动全会精神在基层家喻户晓、落地生根。

四、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底完成宣讲团队的组建。

2021年元月,网上培训动员,正式启动宣讲活动。

2021年12月底前,适时召开优秀回乡宣讲志愿者表彰会。

五、组织实施

(一)个人自愿报名。下载并填写《2021年“回乡宣讲志愿服务”申报表》。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12月29日17:00前将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我院人文社科处,行政楼A214室。我院不受理个人填报材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严志良,(027)59750138

附件1:2021年“回乡宣讲志愿服务”申报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