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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社科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科通〔2021〕60号

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参加全国政协文艺界社科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广大社科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精神激励,充分激发广大社科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引领全省社科工作“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现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第二届“最美社科人”推选宣传活动。现将我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在2019年成功推选,2020年成功发布和宣传的基础上,2021年度再推出一批在立德树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等方面,并且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挺身而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有突出贡献的社科工作者,着力在全省社科界弘扬正能量,让优秀社科人才成为灵魂的导师、决策的智囊、社会的榜样。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2月

三、推选标准

1.具备胸怀大局、心有大我的爱国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研究导向。坚持国家至上、民族至上、人民至上,坚持学术研究服务我国改革发展伟大事业,服务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

2.具备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担当精神。运用科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在我省乃至全国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化解重大矛盾、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疫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3.具备坚守正道、追求真理的精神品格。在重大改革问题上,能进行认真调研、充分论证、深入研究,为坚持正确改革方向贡献了智慧力量。能坚持在回答时代问题中坚定理想、涵养道德、砥砺品性、奋发有为,努力成为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

4.具备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修养品德。能坚持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严谨治学态度,能坚守“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无私奉献精神,立德为先、诚信为本,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良好风尚中具有先锋模范作用。具有感人的先进事迹,适合公开宣传推广,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活动安排

活动主要由广泛动员、组织推荐、遴选发布、集中宣传、深入学习等环节组成。

1.广泛动员、组织推荐6月3日15:00前,各单位将推荐材料(推荐表、汇总表、推荐人事迹介绍材料)纸质版及电子档报送科发院人文社科办公室,逾期不接受推荐,不接受其他方式报送。

2.遴选发布。6月底前,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选,并组织群众参与,最终确定约10位第二届“最美社科人”。8月底之前完成发布仪式相关视频和素材准备工作。9月举办发布仪式。

3.集中宣传。“最美社科人”发布仪式举办后,在湖北电视台、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最美社科人”名单,对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精选“最美社科人”典型事迹,通过中央、省级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和“两微一端”广泛推送,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

4.深入学习。各单位围绕“学习最美社科人先进事迹,推动湖北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主题,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巡回报告、学习实践活动。要坚持价值引领,把握主基调,唱响主旋律,弘扬家国情怀、担当作风、奉献精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和典型访谈等形式,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引导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最美社科人”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推动湖北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

学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联系人:韩留柱,(027)59750151。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