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湖北省舞台艺术和美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推荐工作通知要求,按照人选条件和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复审、专家评议,拟推荐冯超、宋志来、苏晨、田猛、王海强等五人作为推荐人选(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为5天(2021年7月19日 -2021年7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来函、来访等形式向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反映,联系电话:59750137、59750151,邮箱:652094845@qq.com。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