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社科工作者“回乡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科通〔2022〕5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湖北省委十一届十次会议精神,省社科联计划在2021年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2022年社科工作者“回乡宣讲志愿服务”活动,发动更多的社科工作者走出书斋,深入基层,把学问写在大地上,打通理论服务社会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内容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二十大会议精神、湖北省委十一届十次会议精神
二、宣讲人员
全校社科工作者,一般应具有讲师(或相当于)以上职称,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籍贯不在湖北的,能在湖北省境内参加志愿宣讲的均可)。
三、宣讲形式
回乡志愿宣讲采取集中宣讲与分散宣讲相结合、就地宣讲与回乡宣讲相结合、校企(乡村社区)对接宣讲与个人自发宣讲相结合,以“志愿对伍入户讲”为主要形式,可以单个进行,人数多、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团宣讲,不拘于形式,不受时间、地点、人数限制,在防疫要求允许的条件下,可以采取集中宣讲形式,一般到志愿者所在县(市区)以下单位进行,属地市(州、区)社科联或宣传部门做好宣讲活动的对接。可以利用探亲、休假、调研、参观见学和下沉社区等时机,以街头巷尾、村口家门、田间地头为平台,通过喝茶聊天、拉家常、聊乡情等方式展开,确保宣讲工作成效。
四、宣讲要求
(一)志愿宣讲必须把讲政治放在首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统一宣讲,宣讲提纲要始终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客观准确,以正面宣传为主,要防止歪曲片面、跑调走样,防止夸大其词、说过头话。要按照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宣讲能力强的标准遴选宣讲员,严明宣传纪律、保密纪律。
(二)要注重联系湖北实际,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把“讲道理”和“讲故事”结合起来,把抽象的道理转化成具体事例,把党的方针政策转化成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让宣讲生动活泼、入情入理,让听众听得懂、坐得住、学得进、有触动、受启发。
(三)要严格贯彻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程。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线,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宣讲宣传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五、宣讲实施
(一)个人自愿报名。
(二)单位审核。不限名额,各相关学院须按申报条件认真把关,盖章确认后提交至学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专家基本资料的填报包括所在院系、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籍贯、研究方向、联系方式等。
(三)审批备案。省社科联对宣讲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组建“湖北省社科专家回乡支援宣讲群”。
(四)展开宣讲。按照宣讲形势和要求展开宣讲。
(五)总结表彰。适时召开回乡志愿宣讲总结交流会。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予以通报表彰,纳入“湖北省社科联宣讲荣誉专家库”。参加“最美社科人”评选的,作为优选条件之一。符合《湖北省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办法》(试行)嘉许条件上午,按《办法》协调实施奖励。
六、工作提示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宣传和协调工作。要做好活动图片、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情况汇总等工作,及时向学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报备。
(二)创新机制。建立社科专家学者、社科类社会组织“回乡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的长效机制,推动评价方式创新,把“回乡宣讲志愿服务”作为宣讲专家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确保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明德引领风尚,务实清明,讲求实效,杜绝宣讲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活动不计课酬,宣传专家的食宿、交通费可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据实报销。宣讲专家的基本信息请于1月13日17:00前报学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学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联系人:韩留柱,(027)59750151
附件:2021年“回乡宣讲志愿服务”申报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