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科通〔2022〕74号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持续推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管理,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科技评估工作规定(试行)》以及《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拟对我校2021年度批准、在研及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将关系到学校的切身利益及项目后期经费拨款,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填写《2021年度湖北工业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成果指标体系表》(见附件2),文件命名按照“立项年度+学院+姓名”,于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zhangyan@51kehui.com。(注:主持两个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需要按照项目分别填写)。
联系人:张燕15902774457
熊在琼13476178361
附件1:2021年度湖北工业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2: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成果指标体系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