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度(第二批)科研项目集中验收工作的通知
科通〔2022〕10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学校科研项目验收工作整体安排,现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度(第二批)科研项目集中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是历年来科技厅未启动结题的中央引导地方专项项目)
2.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主要是2018-2020年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二、验收依据和内容
项目验收以项目任务书和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对目标任务完成、成果产出、经费管理使用及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评议。
三、验收方式和有关要求
(一)2016年以来未验收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
1.项目验收分为结题验收和现场验收。
2.结题验收(100万以下的项目):
(1)科技厅项目管理系统里有的项目,在线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按照系统提示的流程完成逐步完成结题验收。
(2)科技厅项目管理系统里没有的项目(主要指2016,2017年立项的部分项目,当年立项时未进系统)线下填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附件1)和申报立项书或任务书快递至科技厅(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2号2号楼1楼 湖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李群13607184776)
(3)完成时间:9月底。
3.现场验收(100万及以上的项目):
(1)科技厅项目管理系统里有的项目,在线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按照系统提示的流程完成逐步完成结题验收,并填报专项审计报告(附件2),所有在线流程走完后,等待科技厅现场验收通知。
(2)科技厅项目管理系统里没有的项目(主要指2016,2017年立项的部分项目,当年立项时未进系统)线下填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附件1)、专项审计报告(附件2)和申报立项书或任务书快递至科技厅(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2号2号楼1楼 湖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李群13607184776),之后等待科技厅现场验收通知。
(3)完成时间:10月底。
(二)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1.项目结项范围:2018-2020年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2.结项审核流程:个人填写结项信息-->线上打印并下载结项报告-->线下盖章->盖章结项书上传系统->学校审核->省厅审核。
3.完成时间:9月底。
四、其他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教育厅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科技厅中央引导地方专项研究期限为3年,逾期1年以上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纳入科研失信人员名单,暂停各类项目申报及推荐资格。
联系人:熊在琼电话:027-59750136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