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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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湖北-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通[2023]2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基金委《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湖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南推荐方式

根据国家基金委关于联合基金的领域分类,按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五个领域归类,定向征集和遴选联合基金指南建议。

1.校内自行推荐。国家级人才团队、双一流学科、省重点实验室、博士点授权学科及申博学科各推荐1项。

2.校外院士推荐。2名省内院士可联名推荐本领域不在上述范围内指南建议1项,每名院士推荐指南建议限1项。

二、指南推荐程序

1.组织申报。各单位按照指南推荐要求,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征集并推荐2024年度联合基金指南建议。

2.合规审查。各单位对征集到的联合基金指南建议进行审查和遴选。指南建议要体现科学性,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具备基础研究特点和创新性,避免偏技术应用;要体现规范性,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严格控制项目指南篇幅;要体现包容性,不应有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出现指向性过强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要体现统筹性,每条项目指南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避免与各有关科技部门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要体现安全性,指南编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

三、有关要求

1.指南建议单位要做好科研伦理、科技安全以及涉密工作的论证和审查,并在提交项目指南建议时将指南建议的科研伦理、科技安全以及涉密工作的审查意见。

2.建议书提交截止日期是2023年4月20日,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建议书电子版和学院排序汇总表。

3.联系人:梅菲 熊在琼 联系电话:59750136


附件1:2024年度湖北-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推荐建议书

附件2:学院汇总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