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开展武汉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科通[2023]4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优化科技专家库资源结构,根据《武汉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武科规〔2023〕1号),拟面向社会长期开展专家入库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武汉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征集科技创新等相关领域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专家。
二、入库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
(三)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有较强分析研判能力,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科技评审评估活动。
(五)高等院校专家入库具体要求请看附件4。
三、征集方式
主要采用单位推荐方式,各单位对照专家入库条件,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市科技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58.48.28.151:81/login)填报,具体入库流程如下:
(一)拟入库专家注册并登录市科技局网上办事大厅,按要求在线填写专家详细信息,提交资格证明材料及《武汉市科技专家入库申请(推荐)表》(附件1,附件1由各学院汇总,统一办理盖章时间是5月20日)。
(二)专家所在单位登录市科技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专家审核推荐。
(三)各单位将《武汉市科技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附件2由各学院汇总,统一提交时间是5月20日)电子版发送至科发院,由科发院汇总后提交科技局。
(四)市科技局项目中心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专家正式进入武汉市科技专家库。
四、有关要求
(一)填表人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库专家资格。
(二)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推荐主体责任,专家对本人信息负责,单位对所属专家总体信息负责。
(三)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入库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及时登录系统更新信息。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在琼
电话: 59750136
电子邮箱:443767907@qq.com
附件
附件1 武汉市科技专家入库申请(推荐)表.docx
附件2 武汉市科技专家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 专家入库操作手册.docx
附件4 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