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湖北省青年晨光托举工程的人员公示
经教师申报,学院推荐,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现将我校2023年湖北省青年晨光托举工程人员公示如下:
A类:张杨、罗昕、梅礼晔
B类:李倩靓、张艳、田双双、肖亚倩、胡煜莹、何其祎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公示期间,广大教职工如有异议,请向学校科发院、纪委监察处反映。
科发院联系方式:027-59750136;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7-5975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