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的通知
科通[2023]64号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在我市推广应用,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市科技局决定编制《2023年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技术范围
主要包括水污染治理与水资源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农业施肥施药、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导致污染控制与利用,环境监测以及其他(物理性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清洁生产等)。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
2. 技术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可行、风险可控;
3. 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并经第三方监测或检验;
4. 技术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5.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技术知识产权持有者同意技术转化推广应用。
(二)申报技术须达到上述基本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2021年以来获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
2. 2021年以来获国家、省科技成果奖励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
3. 申报单位自主研发且2021年以来已在工程中转化应用并取得明显效果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
(已列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相关技术指导目录的不再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武汉市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信息征集表》,文字简洁精练、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并对其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上午11点。请各申位将申报电子版(盖学院公章PDF和word版)发送到443767907@qq.com。联系人:熊在琼。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