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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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北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研助理招聘启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科发院”)现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2.高校、科研院所统招全日制(脱产)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双证)。

3.本科学历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具体岗位职责

协助科研管理与服务等日常工作;协助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相关工作。

(三)不接受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单位

招聘人数

岗位职责

应聘条件

科学技术

发展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

1.协助科研服务工作;

2.协助各类文档、文件的起草、整理、传递,上级文件的签收、传递、催办,各类文档、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等工作;

3.协助会议、学术交流、科研活动的组织、服务、宣传等工作;

4.协助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

5.完成负责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专业背景为管理类、工科类优先;

2.具备良好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等各类反映个人经历和能力的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汇总成电子文件,发送邮箱95360841@qq.com(邮件主题请以“XX大学(毕业学校)张三应聘科研助理”命名),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2日。

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如有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期间不接收书面简历材料,初选入围后应聘者按要求另行提供书面材料。

2.资格初审

科发院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初审合格人员。

3.考核

科发院成立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入围人员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体检

统一组织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体检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依据。

5.拟聘人员公示及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学校招标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孙老师 电话:027-59750149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