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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新闻

关于转发《200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知
各院、部、各相关部门:
200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于05年3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报校科研处。

特此通知。

附:关于200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校科技与产业处
2004-12-14

关于200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科金发计〔2004〕75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从事基础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会)根据资助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类别的基金项目,向社会公布项目指南引导申请。为了做好2005年度各类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和2004年结题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2005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受理工作,自2005年3月1日开始,3月31日截止。自然科学基金会在此期间设立“集中受理工作组”,负责受理各类基金项目的申请。
1. 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联合资助基金或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数学天元青年基金等。各类项目(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在2005年度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200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5年项目指南》)。不在集中受理期申请的其他类型的基金项目,将另行公布指南引导申请。
2.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2005年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通过项目依托单位统一申报。自然科学基金会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
3. 基金项目申请须使用2005年新版申请书,请于2005年1月1日后登录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1)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及其它未做特殊说明的专项等,须提交一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及电子申请书。
  (2)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须提交一式六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包括附件材料)及电子申请书。
4. 各项目依托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应按照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严格遴选,推荐创新性强的优秀项目,在规定期间内将纸质和电子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会集中受理工作组。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 各项目依托单位在报送申请材料时,须出具单位公函和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建议使用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打印申请项目清单)。
  (2) 纸质申请材料可直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会,亦可邮寄报送(受理截止日期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邮寄申请材料时,请以信函方式直接寄到自然科学基金会集中受理工作组,并在信封左下角标注“基金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您的申请。
  (3) 项目依托单位须在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之前通过互联网统一报送电子申请书,报送方式可选择:1)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由网络上传;2)通过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由于电子申请书要经过信息系统的校验才能生成申请项目清单,为了避免申请截止日前集中申请造成网络堵塞的问题,请项目依托单位提前数日报送电子申请书。
  (4) 对于首次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依托单位,需在2005年2月15日前进行单位注册,经自然科学基金会审核通过后,其科研人员方能申请自然科学基金的各类项目。关于单位注册的程序与要求,见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
二、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申报及其他有关事项
  基金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须按照自然科学基金会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报告或项目结题报告。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请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相应表格,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1. 在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项目依托单位须于2005年1月15日前,提交一份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纸质文件经签字盖章后报至自然科学基金会相关科学部;电子文件须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确认。
2. 2004年底应结题项目的负责人须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项目依托单位须在2005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提交一份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
  (1) 项目依托单位申报结题项目的材料应包括:单位公函、本单位申报结题的项目清单、每个项目的《结题报告》、经单位签章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
  (2) 纸质文件经签字盖章后统一送至自然科学基金会集中受理工作组;电子文件须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确认。
  (3) 以邮寄方式报送结题材料的项目依托单位,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结题材料”的字样(日期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结题材料不齐备和个人寄送均不予受理。
3. 各项目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基金项目实施与管理过程中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反映问题,积极提出建议,按要求撰写《管理工作年度报告》,在4月15日前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电子文件(不再另行报送纸质文件)。
三、《项目指南》、管理办法和资料发售等事宜
1. 《2005年项目指南》于2004年12月中旬开始发行,由自然科学基金会科学基金杂志社负责发售。其它有关书面资料由自然科学基金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发售。
2. 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申请指南和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
3. 各种项目管理办法、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免费下载。
4. 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单位,请与自然科学基金会信息中心或与各地区联络网组长单位联系。
四、有关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1. 集中受理工作组联系电话:
  管理办法咨询电话:010-62326980 62327018 62327008
  信息技术支持电话: 010-62317474
  收取申请与结题材料电话:010- 62326949 62327233
2. 自然科学基金会网址:
3. 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4.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邮政编码:100085;
  邮政信箱:北京市8610信箱
5. 自然科学基金会各部门联系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0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62326902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7200 地球科学部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62327146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科学基金杂志社62327204
计划局 62326980 信息中心62317474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62326943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62327233
纪检监察审计局62327088 资料销售62326970
  特此通告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