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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湖北国有企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根据《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央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湖北国有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时期湖北国有经济发展现状及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湖北国有经济发展成效卓著的五年,也是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和逐步完善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兼并重组力度加大,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活力和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基本形成,国有经济综合实力稳步壮大,布局结构逐步优化,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圆满完成了“十一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在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中较好地发挥了主导作用,也为“十二五”时期湖北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全省国有经济发展现状
  截止“十一五”末,全省国有企业(三级以上)共5536户,其中,中央在鄂企业(包括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在鄂企业、其他部委所属的中央在鄂企业和位于其他省市的中央企业在鄂子企业)3401户,占全省国有企业总户数的61。4%,省本级503户,占总户数的9。1%,市州及以下1632户,占总户数的29。5%。
  截止“十一五”末,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38407。1亿元,其中,中央在鄂企业30292。1亿元,省本级1346。7亿元(仅含目前已纳入省国资委统计范围的国有企业资产),市州及以下6768。3亿元;全省国有企业净资产总额为14072。3亿元,其中,中央在鄂企业11968。8亿元,省本级448。9亿元,市州及以下1654。6亿元。
  2010年,全省国有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5690。8亿元,其中,中央在鄂企业13732。6亿元,省本级678亿元,市州及以下1280。2亿元;累计实现利润1165。1亿元,其中,中央在鄂企业1028。4 亿元,省本级23。2亿元,市州及以下113。5亿元;累计上缴税金1101亿元,其中,中央在鄂企业983。8亿元,省本级24。8亿元,市州及以下92。4亿元。
  (二)“十一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1、国有经济总体实力显著提高。“十一五”时期,全省国有企业户数不断减少,但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总体实力明显增强。到“十一五”末,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户数从“十五”末的1058户减少到886户,仅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5。5%,但企业实现销售收入8777亿元,占全省工业企业的41。5%,年均增长23。4%;实现利润612亿元,占全省工业企业的36。7%,年均增长20。1%;上交税金1412亿元,占全省工业企业的47。8%,年均增长23。7%。
  2、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逐步优化。国有资本逐渐从不具优势的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向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集中。从行业分布来看,全省国有资本主要分布在传统优势产业。到“十一五”末,湖北四大传统优势产业中,汽车制造业国有企业资产总量4445亿元,能源电力3481亿元,冶金2675亿元,石化1254亿元,四大产业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量占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量的30。9%。同时,国有资本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聚集的步伐明显加快。2010年,全省地方国有企业中,地质勘察及水利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社会服务业的国有企业资产增速分别达到180。4%、96。6%、56。4%和32。1%;从区域分布看,全省国有资本加快向“两圈一带”战略的关键节点和重点区域集中,向“一主两副”中心城市集中,国有资本区域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格局初步形成。到2010年底,省本级、武汉、黄石、宜昌、襄阳、荆州、孝感等单位的国有资产总量已占全省地方国有资产总量的92。9%;从企业分布来看,国有资本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中。“十一五”时期,在积极支持中央在鄂企业发展的同时,省级重点推进了九大产业板块的调整重组和发展①,组建了五大投融资平台公司②,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向产业板块和平台公司聚集。各市州也大力推动了一批重要国有企业的联合重组,形成了一批龙头企业和重要的投融资平台,国有资本向优势企业集中的趋势日趋明显。到2010年底,东风汽车公司的总资产超过3200亿元,武钢集团总资产达到2038亿元。全省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资产总额占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的比重已达58。2%,有16家企业的资产规模超过100亿元。
  专栏1、①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九大板块”原指能源板块、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板块、有色金属板块、林板加工板块、煤炭物流板块、营运平台板块、房地产板块、酒店旅游板块、盐业板块。随着近两年来省出资企业调整重组的深入推进,省国资委将煤炭物流板块、房地产板块、酒店旅游板块分别并入能源板块、联发投、鄂西圈投,同时,正在着手组建农业产业化板块、工程咨询服务板块,并酝酿组建文化板块。未来还将根据国有企业调整重组和发展实际,适时组建其他产业板块。
  ②五大省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包括: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简称省联发投、省鄂西圈投、省交通投、省长江投、省高新投。
  3、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增强。国有企业改革成效明显。到“十一五”末,全省共有10302家国有企业完成了改制,总体改制面达97。23%,盘活存量国有资产770多亿元。7861户企业通过民营化改制、兼并和破产等途径,退出了国有序列,涉及资产600多亿元。35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通过改制,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一批骨干企业在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凸显。2010年,全省有8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入全国企业500强,东风汽车、武钢集团两家企业进入世界500强。地方国有企业中,有30户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其中有4户超过100亿元。有26户企业的盈利超过1亿元,其中有3户超过10亿元。
  4、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基本形成。“十一五”时期,全省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基本建立,有力地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到“十一五”末,省级和12个市州,以及5个国有资产总量较大的县市设立了独立运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其他市、县绝大多数都明确了国资监管的责任主体。全省共出台地方性监管法规和规章制度文件365件,960户企业移交国资监管机构监管。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全面加强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企业党组织在改革发展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湖北国有经济发展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仍然不尽合理。国有资本在引领未来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占比较低,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尚不健全;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十分艰巨。科技创新尚未成为引领国有企业发展的主要动力,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知名品牌。许多企业产品仍处于产业链低端,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益的外延扩张式发展方式在不少企业中仍在延续;三是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任重道远。多数地方国有企业规模偏小,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大公司、大集团。一些企业股份制、公司制改革不到位,产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仍然不尽合理,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有差距。国有资产证券化率不高。一些改制企业遗留问题仍然较多;四是国资管理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大授权、大国资、大配置、全覆盖”的国资监管格局仍未完全形成,相当一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仍未纳入统一监管。一些地方特别是一些县(市、区)的国资监管仍存在漏洞,监管的机制体制有待完善,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三)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省也将迎来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国家扩大内需战略的深入实施,为湖北国有经济扩大既有优势、加快发展步伐提供了重大契机;国家推进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取向,为湖北国有资本加快进入高端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提供了强大动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战略的深入推进,以及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等全省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为湖北国有资本更好地发挥引领性、基础性和功能性作用提供了有力支撑;国际及沿海发达地区资本和产业加快向内陆地区转移,为湖北国有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水平提供了有利条件。把握好这些机遇,对“十二五”时期湖北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和发展至关重要。
  在充分认识发展机遇的同时,也要看到湖北国有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国际经济发展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际金融危机和发达国家主权债务危机改变了世界经济格局,其影响的严重性和经济复苏的曲折性超过预期。各国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加深,投资以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加剧,经济走势和市场不确定性更加突出;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湖北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处于较低水平,而能源资源消费量巨大,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缺油、少煤、乏气的能源供应格局尚未根本改变。同时,较多的污染物排放与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加剧,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任务紧迫而艰巨;支持过去经济高速发展的传统优势趋于弱化。劳动力成本上升与结构性供求不平衡并存,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受到严峻考验,依赖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难以持续,寻求新的发展动力任重道远。总的来看,“十二五”时期,湖北国有经济面临的发展环境更加复杂多变,风险更加难以掌控。面对这些挑战,必须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二、“十二五”时期湖北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为重点,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经济的“三大布局①”,推动国有资本的“五个集中②”,整合发展资源,提升发展水平,着力打造一批产权结构多元、治理结构完善、运营效率较高、企业文化先进的新型国有企业,使湖北国有经济的竞争力进入全国前列,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建设“中部崛起”战略支点、实施“两圈一带”战略中的支撑、引领、主导和骨干作用,促进湖北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专栏2:①优化国有经济的“三大布局”是指:优化国有经济的产业布局、空间布局和企业布局。
  ②推动国有资本的“五个集中”是指:推动国有资本向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国有经济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集中,向能够形成产业集群和“增长极”效应的重点地域集中,向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中,向企业的主业集中。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保持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为保障国家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坚持科学发展,增强企业活力。彻底改变过去那种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益的外延发展方式,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注重开展自主创新,注重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内涵式、集约化发展之路。
  ——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重点企业,国有经济要“进而有为”。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立足存量资产的战略性调整,引导增量资产的注入,注重分布的优化和质量的提高,实现国有企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保持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在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要“有所不为”。按照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通过民营化改制、整体转让、依法破产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地退出。
  ——坚持追求经济效益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国有企业要坚持按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运行,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带头为全社会提供高品质、高诚信、安全放心的产品和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为区域经济的包容性增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坚持尊重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与搞好规划引导相统一。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构建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行的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同时,也要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出发,进行必要的规划、组织、引导和管理。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湖北国有经济要通过更深层次、更加合理有序的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步伐,努力实现从国有经济大省向国有经济强省的新跨越。重点突出以下目标:
  1、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在继续支持中央在鄂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地方国有企业的综合实力。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5000亿元以上,市州达到11000亿元以上;国有企业资产质量和价值创造能力明显提高。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5%左右,利润和利税年均增长12%左右。“十二五”时期,全省国有企业每年的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全国国有企业当年度的平均值;投资稳步增长。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新增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增技术改造投资主要用于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层次。
  2、布局和结构更趋合理。国有资本继续向大企业集中,向主导产业集中,向区域中心城市集中。通过整体划转、并购重组等各种途径,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资本集中度,在规模壮大的同时,实现质量和效益的同步提升。到“十二五”末,全省力争有15家国有企业进入全国500强,一批企业居于全国行业排头兵地位。省级和武汉市各形成20家左右国内同行业一流的国有企业或企业集团,大多数市州形成5家左右、有条件的县(市、区)形成2家左右国内或省内同行业一流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国有经济在汽车制造、能源电力、石油化工、钢铁及有色金属、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继续保持支撑地位,整体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进入全国同行业前列;国有资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分布占全省国有资产总量的20-30%;武汉、黄石、十堰、荆州、宜昌、襄阳、荆门、孝感等一批中心城市集中全省国有资产总量的95%以上。
  3、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国有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大幅提高,研发经费支出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2。5%,其中制造业达到5%。自主研发项目的推进力度明显加大,力争完成50项国际或国内领先的自主研发核心技术项目,新培育形成1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国有企业的万元产值能耗持续降低,COD、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继续下降,达到国家、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规定,工业固体废物实现无害化处理。
  4、经营管理水平显著提升。除少数必须保持国有独资的公司外,其它国有企业全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全部国有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完善。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显著提升,企业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周转率等指标达到同行业较好水平。职工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同步增长。和谐企业建设走在各类企业的前列。
  5、国资监管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责,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科学合理的国资监管体系和大授权、大配置、全覆盖的国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全省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市州级国资监管机构和组织体系健全完善。探索县级国有资产全方位监管的有效形式,县级国资监管体制建设取得突破,监管责任落实;国资监管的相关法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
  三、湖北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与发展的主要任务
  按照全省国资一盘棋的理念,全面推进中央在鄂企业、省属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之间的合作重组,构建大配置、大整合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新格局,优化国有经济“三大布局”,推动国有资本“五个集中”,实现国有经济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一)优化国有经济的产业布局
  理清国有资本在全省不同产业中的定位和作用,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基础设施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构建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国有经济产业体系。
  1、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挥国有资本支撑作用
  对国有经济进入较早、已经形成较大资产存量和较强竞争能力的传统优势产业,巩固已有优势,着力推进信息化改造,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用自主知识产权增强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并不断向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高端拓展和延伸,发挥好国有资本在传统优势产业的支撑作用。
  汽车产业。依托东风汽车公司、三环集团、三江航天集团等重点国有及国有控股汽车企业,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提升整车生产规模,提高零部件科技创新能力和配套能力,巩固行业优势地位,加快发展步伐。推进东风汽车公司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实现合资事业健康发展,大力拓展海外事业,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业务,掌控汽车关键总成,努力跻身国际主流汽车制造商之列,在“十二五”末实现销售收入4800亿元;推动三环集团加快实施专用汽车搬迁及技术改造项目、车桥技术改造项目、襄轴搬迁及技术改造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做强做大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数控锻压机床、汽车及材料设备贸易四大板块。推动三江航天集团以雄厚的军用技术实力为基础,高起点发展重型工程运输车辆、中高端商务车及先进的大功率液力自动变速器等汽车核心零部件。推动其他国有汽车零部件企业与东风汽车、三环集团、三江航天等企业对接合作,做精做特。
  石化产业。依托武汉石化、荆门石化、江汉油田、宜化集团、葛化集团、兴发集团、沙隆达集团、荆襄公司等一批国有骨干企业,重点发展石油化工和有机化工,加快形成乙烯产业链,壮大磷、盐、碱化工,积极发展精细化工,稳定发展农用化工。推动国有石化企业提高生产能力、研发能力和节能降耗水平,积极采用新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抓好武汉年产80万吨乙烯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壮大国有石化产业。
  冶金产业。推动武钢集团加快结构调整,加强科技创新,升级技术装备,广泛获取资源,搞好钢材深加工,优化主业布局,积极向外扩张。“十二五”末,武钢的钢铁主业营业收入达到2500亿元以上,相关产业收入达到1100亿元以上,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综合实力进入世界钢铁行业前列,成为世界500强企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企业。推动大冶有色加强资源开发控制,在稳步加大铜资源控制的同时,逐步加强对省内铅锌矿、金红石、铌-稀土、钒钛等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控制,提高资源自给率。优化冶化工艺流程,通过技术改造提高铜冶炼的整体技术水平,扩大铜冶炼生产能力,力争阴极铜产量跻身国内前三名,并积极拓展铅锌、金银等其他有色金属业务,尽快实现整体上市,把大冶有色打造成我省有色金属千亿元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宝钢集团、新兴际华集团、中国有色、中铝华中铜业公司、中铝长城铝业、中冶连铸公司、汉江集团等企业在鄂投资项目的建设,加强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提高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水平,建一流加工企业。
  能源产业。依托国电集团、华电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中电投集团等中央企业在鄂子公司,加快湖北火电、水电和新能源等各类能源电力的生产和开发,鼓励其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将三峡集团公司建设成国际一流的大型清洁能源集团。推动湖北能源集团、凯迪电力等一批地方骨干能源企业进一步整合湖北地方能源资源,推进中央在鄂能源企业与地方能源企业的重组合作,优化能源产业结构,有序开发水电,积极推进核电,优化发展火电,加快发展新能源,将湖北建设成实力雄厚的能源综合产销基地。以湖北能源所属的湖北煤炭投资开发公司等煤炭投资、运销企业为基础,整合省内煤炭物流和港口等资源,打造煤炭储备、物流基地,构建煤炭供应长效机制。
  建筑业。依托葛洲坝集团、中建三局、中铁大桥局、中铁十一局、中交二航局、中国一冶集团、湖北电建一公司和二公司、湖北工建集团等重点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发挥湖北在路桥、电力、水利、钢结构、超高层建筑等方面的设计与施工优势,推进建筑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承包,增强综合一体化施工能力,提升湖北国有建筑企业整体发展水平。通过优化重组和强强联合等多种形式,推动国有资本向建筑龙头企业和核心业务集中,打造综合施工能力突出、具备高端经营优势的工程总承包企业集团。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和推动大型国有建筑企业运用BT、BOT模式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推进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建立省外、境外经营基地,积极拓展市场,巩固湖北建筑业的竞争优势。推进华新水泥、葛洲坝公司水泥厂等水泥企业继续开展跨区域兼并重组,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快做大做强。
  军工产业。发挥湖北国防科技工业门类齐全、国有企业众多、专业配套完整、技术实力雄厚、人才结构合理的优势,坚持军民结合,军品为本,民品兴业,在抓好军品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湖北军民结合产业。积极整合资源,加快军民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军民结合产业的集中度。加强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增强军民转换能力。依托中船集团、中船重工等中央企业在鄂子企业武船、武汉船用机械、武汉重工铸锻等,着力发展民用特种船舶及大型铸锻件、大型曲轴、大功率低速柴油机等配套产品。依托湖北凯龙公司、湖北东神化工公司等企业,发展民用爆破器材系列产品。依托军工企业、研究所,发展具有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光电子信息产品、机电和医药化工产品。突破性发展民用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向民用核能、民用航天、民用飞机等领域拓展延伸。建好孝感军民结合产业园、武汉船舶配套工业园等军民结合产业基地,推动支柱民品生产规模化、布局合理化。
  现代农业。依托中粮集团、中储粮管理总公司、湖北省粮油集团、湖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等中央和地方国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新项目建设力度,提高绿色农产品生产与深加工、优质良种畜禽繁育及养殖基地产能,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农产品仓储、物流和食品进出口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食品保障。大力推进中粮宜昌200万头屠宰加工及配套冷链物流中心、中粮荆州工业园、中储粮荆州米厂和食用油罐等项目尽快落地和实施。推动省粮油集团、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等地方国有龙头企业整合省内同类资产进行低成本扩张,加快构建农产品存储和加工、贸易网络,并与中粮集团、中储粮总公司开展深度合作,保障资源,壮大实力。支持省农发投、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公司、武汉市农投公司等涉农国有企业加大农业投资和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农业产业化向更高水平迈进。
  2、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作用
  充分利用全省国有企业现有的研发优势、资本优势和湖北的科教优势,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与高校、国有科研院所对接合作,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选准项目,加快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好国有资本的引领作用,推动湖北国有企业占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依托武汉邮科院、中国电信湖北公司、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湖北分公司、长飞公司、武汉光迅科技公司、武汉理工光科公司、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武汉)有限公司、中原电子集团等在鄂中央企业,或其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有实力的地方国有信息技术公司,重点发展下一代网络、光通信、信息光电子、能量光电子、集成电路、物联网、云计算、地理空间信息系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核心基础产业。推进国有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加快相关软件的开发和应用。
  高端装备制造业。推进南车集团长江车辆有限公司、三环黄石锻压、华中数控、华工科技、烽火科技等一批装备制造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将之建设成国内特色突出的重要数控机床、通信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发电设备和新能源装备研发及生产基地。依托江汉石油管理局第四机械厂、江钻股份、武船、中船重工710所等企业发展石油化工、高端船舶、水工、工程机械及海洋工程装备,依托三江航天、中铁十一局、中铁科工、航宇公司等企业,发展轨道交通、轨道施工重型装备及航天装备。
  新材料产业。推动三江航天集团以新型材料聚乳酸系列产品为重点,大力发展生物基化合材料和生物基高分子新材料;推进葛化集团、五环化学工程公司、武汉建材研究院、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冶武汉冶建公司等企业加大特种PVC树脂、绿色和高性能混凝土等新材料开发力度,抢占新型合成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市场份额。支持武钢大力发展环保型钢铁新材料。推动大冶有色、宜化集团等企业积极进入稀土资源和相关新材料的开发、研究和利用领域。
  生物医药产业。推动国有资本向现代中药、现代生物制药、化学料药和制剂,以及传统中药中具有自主技术和品牌的骨干企业集中。以八峰药化、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长联来福、安琪酵母、广济药业、远大富驰等企业为主体,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生物食品、生物环保等产业,大力发展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生物医学工程产品、新型医药制剂、现代中药等产品。推进武汉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做大做强国有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积极开发和利用新技术,提升钢铁、石化、火电、建材等重点行业的国有企业的节能环保水平;推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中钢武汉安环院、中钢天澄环保科技等一批中央企业,以及凯迪电力等一批地方企业,在湖北投资建立节能环保产业园和生产基地,大力研发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提升国有企业在节能环保产业领域的影响力。
  新能源产业。积极引进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中国兵装集团、中国风电集团、大唐新能源公司、华润新能源投资公司、国能生物发电集团等中央企业来鄂投资,或与湖北地方企业合资合作,加快湖北核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源、风电等新能源的生产、智能电网建设和相关装备制造业的发展;鼓励湖北地方能源企业和国有制造企业积极进入新能源生产和装备研发领域,尽快形成新的产业板块。
  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动东风汽车及其子公司发展电动轿车、混合动力汽车技术和产品,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体系。支持三环集团等其他国有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套产品,建设湖北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和基础配套设施,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的配套环境。
  3、积极发展基础设施产业,发挥国有资本的主导作用。
  充分运用国有资本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资源和资本优势,精心布局,加大在关系国计民生、城市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基础设施行业的投资建设力度,发挥好国有资本主导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各行各业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
  基础设施建设业。依托省联发投、省鄂西圈投、省交通投、省长江投等省级投融资平台,以及各级政府设立的城投公司等其他国有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撬动作用,加大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加快区域中心城市的高速公路、城市道路、铁路、地铁、港口、管道、航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重要城市间以轨道、公路和长江黄金水道等为主体的一体化交通网络,形成综合交通运输大格局,增强国有经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影响力和引导力,为营造良好的产业投资环境和提升城市化水平提供基础性保障。
  城市公共服务业。充分发挥省市县各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吸引非国有资本参与城市水、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延伸污水行业产业链,扩大中水厂的建设,形成从污水到中水的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国有企业进一步提高水、气的生产、输配、销售以及公交客运的服务质量。大力拓展天然气的使用领域,开发与天然气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推进国有企业参与天然气工程、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等重点工程的投资和建设,提高建设水平。推动国有的公共设施管理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壮大实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4、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发挥国有资本的骨干作用
  积极适应“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对外资开放程度加深、竞争加剧的新形势,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大力发展国有资本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服务产业,发挥好国有资本的骨干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文化产业。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继续推进演出、报刊和出版发行、印刷、广电、广告、影视节目制作与发行、影院建设与经营等文化行业的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进行产业化运营。推动国有文化企业的科技创新,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依托湖北日报报业集团、长江出版集团、各级广电传媒集团、各国有演出单位等各类国有文化单位,运用现代技术和经营理念,高起点、高水平地整合国有文化产业资源,通过整理、转化、融合、提升等途径,显著提高国有文化资源、文化企业的包装、设计、传播、推广水平,并通过产业化、商业化运作,逐步形成一条集上游开发、中游拓展、下游延伸的完整文化产业链。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多出文化精品,创文化品牌,提升湖北国有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和影响力。
  旅游产业。以省鄂西圈投、荆门市生态文化旅游集团、黄冈市大别山旅游开发公司等一批国有生态文化旅游投资开发公司为依托,着力提升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利用水平。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红色旅游和绿色森林旅游。打造特色旅游风情小镇,挖掘旅游的文化内涵,提升旅游品质,促进全省国有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搭建一批高水平的旅游信息平台,加快做大做强国有旅行社和酒店,打造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服务企业,提升湖北国有旅游品牌在国内外市场的辐射力。
  信息与科技服务业。充分发挥湖北国有资本在信息与科技服务、研发与工程咨询、设计、评价等生产性服务行业多年积累的优势,推进国有研发、设计、工程咨询评价、信息、科技服务企业进一步市场化、产业化,壮大实力,助推全省经济发展。继续推进国有科研机构转制或企业化改造,推动其更好地面向市场,增强造血功能。已经完成转制的机构,支持其大力拓展业务,提升研发和服务水平。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院、中南建筑设计院、中南电力设计院、中煤武汉设计研究院、五环化学工程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公司、中技国际工程公司、中船重工系列设计院所等设计龙头企业要努力拓展业务范围,提高重大设计项目中标率,积极拓展境内外市场,提升“湖北设计”的综合实力。
  现代商贸物流业。对武汉、宜昌、襄阳、十堰等国有商贸物流企业比较集中的省会和区域中心城市,积极推进国有商贸物流企业的重组并购,进一步扩大现代商贸物流业的经营规模,以资本为纽带,开展跨区域经营,推动龙头企业向大型实体化产业集团转型。支持武汉商联集团等优势企业进行跨区域并购扩张,大力发展百货连锁、物流配送和超市连锁业态,整合区域资源,打造巨型商业航母;推进武汉商贸控股等一批企业整合冷链物流产业,加快对外扩张步伐,建设实力强大的冷链物流企业;支持武汉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外运长航公司等企业积极发展国际货运和综合物流业务,建设中部物流聚散区。鼓励国有资本积极进入汉口北等现代物流基地建设领域,以及城市综合体、中央商务区建设领域。推动国有交通运输服务企业积极整合资源,壮大企业实力,提高服务能力,改进服务水平。运用现代经营方式,降低运输成本。依托信息技术,提高交通运输的机动性、便捷性,实现向现代服务产业的转变。
  金融服务业。加快国有资本在金融服务领域的业务拓展和产品创新,逐步覆盖银行、证券、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担保以及小额贷款等多种业态。进一步发展壮大专业的国有投融资公司,推动其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适度发展金融业务,实现产融结合。结合湖北打造区域金融中心的规划目标,完善中小企业担保机制,加快建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和担保基金,加快发展省中企投资担保公司、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公司等一批国有担保公司,不断提高投融资配套增值服务能力。搭建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为湖北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投融资服务。支持和鼓励省长江投、省高新投等投融资平台与平安集团、中信逸百年投资管理公司等开展深度合作,提升湖北产业投资基金、创投基金的规模与水平。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湖北分支机构,以及湖北银行、汉口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等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壮大国有金融服务集群。
  (二)优化国有经济的空间布局
  优化国有经济的空间布局,推动国有资本进一步向省本级和武汉、黄石、十堰、荆州、宜昌、襄阳、荆门、孝感等区域中心城市集中,向“两圈一带”战略中的关键节点和特色产业群集中,向重要的工业园区集中,提升国有经济的规模效应、集群效应。其他区域中心城市着力构建各具地方特色国有经济体系。
  1、推动国有经济向“两圈一带”中的关键节点和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布局。以省联发投、鄂西圈投、交通投、长江投等国有投融资平台为依托,积极拓展融资渠道,扩大筹资规模,加大国有资本在“两圈一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关键节点部位的投资建设力度,发挥国有经济的基础和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国有资本向已经形成或未来可能形成特色产业集群的区域集中,壮大光电子、钢铁、石化、汽车等产业集群,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加强各产业之间的协同配套,提高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四条城际铁路、大东湖水网改造、花山生态新城、长江沿线重要的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一江两山”系列旅游景点的开发,使国有企业成为湖北实施“两圈一带”战略项目的主要载体。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两圈一带”中重要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聚集。国有资本投资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所设立的企业,以及退城搬迁改造的企业,尽可能聚集于“两圈一带”中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特别是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昌高新产业开发区、荆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孝感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充分利用其有利的发展条件和环境,促进国有企业发展壮大。
  2、推动国有经济向“一主两副”中心城市布局。围绕武汉市“总部经济”聚集区的构建,积极支持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和其他国有骨干企业在武汉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研发中心和销售中心。推动武汉市实施资源整合、资本市场、项目带动、自主创新、人才强企等五大国有经济发展战略,构建产权多元化的利益融合机制、进退有序的资本配置机制、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激励约束机制、自主开发的技术创新机制、科学有效的资本监管机制、规范透明的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等七大机制,着力提升国有经济发展质量,促进武汉市国有资本向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城市基础设施领域集聚,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引领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的国有经济发展格局,力争该市“十二五”时期国有企业资产总量达到5000亿,国有企业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三项指标倍增,企业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宜昌市围绕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功能和作用,打造沿江经济走廊,做大做强电力、化工、食品医药等支柱产业,改造提升装备制造、轻纺、建材、冶金等传统产业,把宜昌建成为全国最大的磷化工产业基地、重要的多晶硅产业基地和食品医药生产基地。襄阳市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比照享受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的机遇,加快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农业为基础、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现代国有产业体系。重点发展好“一个龙头和六大支柱”产业,形成以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为龙头,以现代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医药化工、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为六大支柱,其他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的国有经济发展新格局。积极拓展宜昌、襄阳两市国有商贸流物流业发展空间,促进国有资本在三峡物流中心、鄂西北物流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公路、铁路、水运、空港、过江通道、物流园区、港口和口岸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好地辐射和带动鄂西南、鄂西北区域经济发展。
  3、推动其他区域中心城市国有经济差异化发展。鼓励和积极推进黄石、十堰、荆州、荆门、孝感、鄂州、黄冈、咸宁、恩施、随州、仙桃、潜江、天门、神农架林区等其他区域中心城市,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竞争力较强的国有经济体系。推动县级国有资产向公益性、基础性领域和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集中,发挥国有经济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优化国有企业布局
  按照“专业化整合、资本化运作、产业化发展”的原则,以产权为纽带、以资本运作为手段,以规范高效管理为基础,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大型企业集团建设,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和区域竞争力的国有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大型企业国有资本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优化国有资本在企业间的分布。围绕积极培育中国500强,以及国内、省内一流企业集团的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培育15家以上销售收入过500亿元、利润过30亿元的国有企业,培育30家以上销售收入过100亿元、利润过10亿元的国有企业。
  1、加快推进省属企业的调整和发展。深入推进省直党政机关所属企业的脱钩改制,实现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在此基础上,深入推进省属企业的调整重组,加强省属企业“产业板块”建设、投融资平台建设和特色企业建设,实现省属企业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
  (1)巩固省出资企业“产业板块”建设成果,推动相关产业板块发展壮大。在原有板块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板块和工程咨询服务板块的整合重组,形成发展合力。适时组建文化产业板块等新的产业板块。以各板块主体企业为龙头,明确发展目标,确定发展方向,强化发展措施,并通过整体划转、资产注入等方式,将其他省出资企业整合进各产业板块,全力打造一批资产优良、盈利能力强、基本面好的省属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
  (2)加快发展五大省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推动各平台公司按照功能定位,把盘活国有资产、引进战略伙伴、直接间接融资和利用财政补偿资金、政策性金融支持结合起来,加强资本运营,创新融资手段,壮大平台资本规模和投融资实力。推进各平台公司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管理,提高管控水平,增强平台活力。推动各平台公司突出主业,加快项目实施,注重投融资效能,培育企业上市,控制经营风险,保障稳健运行。着力增强平台公司投融资项目的“造血”功能,妥善解决好部分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沉淀”、部分平台公司负债率过高等问题。政策性投融资项目运作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社会事业等领域,更加注重社会效益,搞好建设项目的资金平衡,为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发展及其他政策性、公益性项目提供优质的投融资服务;经营性投融资项目运作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领域,更加注重经济效益,实行市场化运作。
  (3)积极培育壮大一批特色骨干企业。对现有及新划入的出资企业,选择基础和发展前景较好的省铁路公司、清能地产集团等一批企业,推动其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建设6家左右特色突出、核心竞争能力强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对存在资产质量差、竞争能力弱、严重亏损、严重污染环境、严重财务风险或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的出资企业,通过整体转让、依法破产等方式,加快有序退出步伐。到“十二五”期末,省级出资企业调整形成20家左右在国内同行业一流、能够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企业、企业集团和投融资平台。
  2、积极推进市州县发展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国有企业。推动各市州县结合本地特点和企业发展实际,加快具有产业基础、资源基础和区位优势的特色企业的发展。武汉市重点支持重工集团、商联集团、商贸控股、高科集团、葛化集团、城投集团、工业控股、地铁集团、中央商务区集团等优势国有企业继续向高端化、规模化、产业化、信息化迈进,建设国有经济强市。抓住武重集团与中国兵装集团重组的机遇,将武重发展成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创新型重型装备制造集团,确保2015年销售收入达到80亿元以上,并力争突破100亿元;黄石市重点支持新冶钢、华新水泥、美尔雅、三环锻压、东贝机电等一批优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做大做强;荆州市突出抓好荆岳铁路、荆州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企业的发展;荆门市全力发展好凯龙集团、荆襄磷化工公司、宝源集团、金龙泉啤酒等国有优势企业和循环经济产业的国有企业;随州市大力支持新楚风公司等国有控股和参股专用汽车企业的发展,以及国有旅游企业的发展;黄冈、孝感、宜昌、恩施等地要抓住大别山试验区建设和武陵山试验区建设的契机,做大做强红色旅游、绿色森林旅游、生态文化旅游、中药材生产加工等产业的国有企业。支持各市州、县通过加快出资企业之间的优化重组,积极对外兼并重组等方式,推进国有企业的调整重组,到“十二五”期末,大多数市州调整形成5家左右,有条件的县市形成2家左右比较优势明显、特色突出、国内或省内同行业一流、竞争能力较强的国有企业。
  3、全力支持中央在鄂企业的建设和发展。把中央在鄂企业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完善大企业直通车等支持制度,加强政策扶持,积极为中央在鄂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创造良好环境。积极支持东风公司、武钢集团、三峡集团、葛洲坝集团、武汉邮科院等特大型、大型中央企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支持长航、武船等其他央企在鄂子公司、分公司不断壮大实力,成为湖北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投资环境,加强项目招商,促进更多的中央企业来湖北投资兴业。充分利用湖北中央企业数量众多、实力雄厚的优势,找准地方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发展战略的契合点,按照“自愿为主、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项目支撑、相互持股、产业配套等方式,推进地方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开展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对接与合作,打破地域、行业以及管理体制上的局限,不断提升对接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形成“协同作战、携手发展,互利共赢”的整合发展新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
  加快实现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除承担政府投融资任务和国有资产营运平台功能,以及重要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少量国有企业实行国有独资外,其他国有企业都要通过引进中外战略投资者、国有企业相互参股等多种途径,尽快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注重招商引资的质量,着重引进那些管理先进、产品有市场、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明显的国内外大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开展战略合作,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带动湖北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加快国有企业调整重组步伐。继续按照“业态相近、产业关联、优势互补、企业自愿与出资人引导相结合”的思路,推进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出资企业之间的战略性重组,实现出资企业内部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合理配置,快速壮大企业规模和实力。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国有企业积极寻找机会,把握有利时机,精心选择目标和模式,勇于走出去开展跨省、跨国、跨所有制的并购重组,整合和利用外部资源,实现低成本快速扩张。在调整重组过程中,注重做大规模与提高质量效益的有机结合,注重企业文化的融合,注重机制体制的创新,注重管理水平的提升,保障重组的成功。对不符合企业主业发展方向的辅业,加快进行调整重组或逐步有序退出,集中力量做大做强主业。对已经完成企业化改制的经营性事业单位,适时推进重组整合,实现做大做强。对不具优势的一般性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民营化改制或产权转让等方式逐步退出国有序列。国有股份或资产退出实现的收入主要作为资本金,投入到重点发展的国有企业或产业。
  加快解决改革遗留问题。尚未完成改制任务的地方和国有企业,“十二五”期间要全部完成。对改制遗留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对尚未安置到位的职工,应积极稳妥地予以安置,并切实解决好社保欠帐问题;改制不到位的企业,要彻底改制到位;对改制中遗留下来的“三无”空壳企业,要尽快依法破产或注销。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企业改制和处理遗留问题的补偿机制,推动改制和遗留问题的解决。
  推进垄断行业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开展三网融合试点,探索建立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形成新型食盐供给体制和盐业管理体制。建立较为完备的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的地方法规体系,确保各项改革有法可依。真正实现政企分离,深化对政府管理机构和公用企业的改革,强化政府监管职能,解除公用企业对政府的依存关系,对现有公用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改造重组,逐步实施市场化运作。对大型公用企业实行垂直分离,破除垄断,促进竞争。
  (二)推进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
  开展技术创新。鼓励和促进国有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引进风险投资充实研发资金,显著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推进中央在鄂企业和地方国有骨干企业积极申报和建设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形成一批技术创新平台。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业的技术合作,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联盟内部的协作,充分发挥联盟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支持国有企业重点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引导企业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创建、申报、运用和保护等工作。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地方重大科技攻关,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探索和完善以技术入股的管理办法。鼓励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发明与技术革新。
  实施产品创新。支持国有企业加强品牌管理,积极实施品牌创新工程,加大对已有的名牌和老字号品牌产品的深度开发、市场运营和宣传推广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企业以技术创新为手段,调整产品结构,优化生产流程,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到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拳头”产品和优质业务上来。帮助企业积极培育和开发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新产品,使国有企业涌现出更多“世界名牌”、“中国名牌”。
  推进节能减排。以“高标准、严要求、强激励、硬约束”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检查和考核,推进国有企业加强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督促企业将节能减排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依靠技术进步提高节能减排水平。鼓励国有企业带头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和产品。支持国有企业积极进入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产业,帮助企业申报和建设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促进国有企业在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中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加快国有企业上市和走出去步伐
  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采取主板、创业板IPO、借壳上市、定向增发等多种方式,推动国有企业尤其是省属企业改制上市,显著提高湖北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质量,通过上市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和裂变式发展。鼓励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适时推动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到“十二五”期末,力争新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10家左右,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由目前的21.5%提高到40%以上。
  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和推动东风汽车、武钢、大冶有色、武汉船舶、葛洲坝集团、第一冶金建设公司、中建三局、中铁十一局、中铁大桥局、中南建筑设计院、省工建集团等一批有实力的国有大企业积极实施外向型战略,加快“走出去”步伐,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积极进军海外市场,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走国际化经营之路。抓紧建设和完善海外资源基地,或利用海外资源投资建厂,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四)推动国有企业管理创新
  加强财务管理创新,推进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理念先进、适应发展需要的财务目标体系、财务分析评价体系、财务风险预警体系等财务管理体系。加强生产管理创新,改进经营管理机制和管理流程,积极导入战略管理、对标管理、精益管理与信息化管理。加强投资管理创新,强化投融资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水平。加强风险管理创新,建立组织体系健全、风险管理责任落实、风险评估全面准确、管理策略科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投融资、法律、财务、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加强文化管理创新,建设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具有企业特色、能够有效规范员工行为、凝聚员工力量的先进企业文化。加强组织管理创新,以提高国有企业组织运行和管理效率为目标,完善组织结构,减少管理层级,推进扁平化管理,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国有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都要控制在三级以内。理顺企业集团内部的资产纽带关系,形成规范的母子公司管理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和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加强监事会监督。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实现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带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国有企业良好形象,努力建设和谐新国企。
  (五)强化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创新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将组织选拔与市场化选聘高管人员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进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和高水平管理人才担任国有企业高管,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采取各种途径加快培养企业领军人物和优秀管理团队,以及对外经贸、技术创新、资本运作等各方面的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企业人才激励的长效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让人才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继续推进中央和地方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人才交流。全省国有企业培育和储备适应现代化管理需要的高水平经营管理人才达到3000人以上,科研业绩突出、行业贡献突出的科技领军人才达到500人以上。创新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加强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和载体,为促发展、保增长、保增值、保稳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六)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大授权、大国资、全覆盖的理念,深入推进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三统一”、“三结合”、“三分开”的国资监管体制,健全监管机构,完善监管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水平,以监管促发展。抓紧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全面推进落实经济增加值考核,深化全员业绩考核,实现业绩考核的全覆盖。完善分类考核,提高有效考核水平。加强业绩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的任免和薪酬结合起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和完善企业收入分配调控和薪酬管理制度,推进股权激励,规范职务消费,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机制。健全出资人财务监督制度体系、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开展综合绩效评价,防范财务风险。加强产权管理和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发挥各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七)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国有经济发展的领导和指导,研究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完善保障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规划实施的机制体制。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各国有企业要以本规划为指导,编制各自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加强纵向和横向沟通联系,及时对规划进行滚动调整,保障各自的规划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间紧密衔接、上下联动、相互协调,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加大对规划的宣传力度,将全省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规划的行动纲领上来,形成推动规划执行的强大动力。同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确保规划实施。各级政府部门要改进和加强公共服务,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改善发展环境,形成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