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然科学项目

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度科研项目集中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瑾 发布时间:2024-03-21 浏览次数:

科通〔2024〕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学校科研项目验收工作整体安排,现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度科研项目集中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说明

1.结项范围:2022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执行期满项目,项目执行期满前6个月至项目到期后3个月内可申请结题,具体名单由科发院点对点发学院。

2.结项流程:老师在线填写科技报告-->7个工作日内科技报告审核通过后,获得科技报告代码-->老师在线填写验收报告->学校审核->省厅审核。(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sb/main/index.jsp)

3.省科技厅关于项目验收材料最新要求。湖北省科技厅已于2023年4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鄂科技通〔2023〕21号),请项目验收老师按照最新要求执行,详情请见https://kjt.hubei.gov.cn/kjdt/tzgg/202304/t20230403_4610435.shtml

4.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待系统验收流程结束后,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封面蓝色、编写材料总目录、所有内容统一编写页码(如在系统中可以下载整本验收材料的,以系统上下载材料顺序为准),附件和其他材料用隔页(尽量彩色)分开,并标注清楚。

二、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说明

1.结项范围:2022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项目(目前教育厅创新团队项目未启动结题),具体名单由科发院点对点发学院。

2.结项流程:老师在线填写结项信息-->线上打印并下载结项报告-->线下盖校章->盖章结项书上传系统->老师将系统中的专家意见表PDF版发给科发院->学校审核->省厅审核。(教育厅科技管理云平台http://ust.e21.cn/public/noticeIndex,选择页面上方导航栏中的【省厅业务】,点击【项目立项】按钮,即可进入当前省厅已立项的项目查看页面。)

三、湖北工业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绿色工业引领计划项目验收说明

1.验收范围:历年未结题的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绿色工业引领计划项目。

2.验收方式:采取结题验收方式。由学院组织验收工作,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专家组,一般为本领域3-5名高级职称专家做出书面评议。

3.具体结题步骤:

(1)项目负责人填报《湖北工业大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校级科技项目验收压缩包),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列写《项目研究成果清单》(见校级科技项目验收压缩包)。

(2)论文清单应完整填写:论文名称、作者姓名、期刊名称、出版日期未标注项目来源及项目编号的不得作为科研项目研究成果。

(3)各学院对照立项时的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检查项目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是否完成,认真审阅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填写《湖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结题审阅表》(见校级科技项目验收压缩包)。

(4)学院向科发院提交《校级项目验收汇总表》(见校级科技项目验收压缩包)。

4.材料报送要求:提交书面结题报告及其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白色铜版封面胶装、所有内容统一编写页码)。

装订顺序如下:

(1)湖北工业大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2)项目研究成果清单;

(3)附件材料(见校级科技项目验收压缩包);

(4)专家评审意见表(见校级科技项目验收压缩包);

(5)湖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结题审阅表。

四、时间安排

1.省科技厅、省教育厅项目验收按照项目结题时间完成(提醒部分科技厅、教育厅项目计划完成在2024年上半年,具体时间以科技厅和教育厅系统为准,请注意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2.博士启动金的项目研究期限统一为两年,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校级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及《2024年度科研项目验收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学院秘书在审阅表上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结题材料一式两份,科发院盖章后返给老师一份,科发院留存一份。2021年立项还未办理结题的,请于4月10前提交结题材料,2022年立项的,请于11月1日前提交结题材料。材料报送至科发院自然科学处办公室(行政楼A216)。

联系人:刘瑾电话:027-59750136。

附件:

1.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

2.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

3.校级科技项目验收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