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然科学项目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瑾 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次数:

科通[2024]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科创局对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验收工作。

一、验收对象

2022年立项的知识创新专项项目(属应用基础前沿项目,包括曙光计划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将于2024年6月1日到期。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采取备案验收方式

三、验收程序

学院组织成立专家组开展验收。专家组由至少3名专家组成,原则上专家组专家要求为:同行业、非本单位或直属单位、高级职称级别。各学院应在单位内部公示项目经费决算和项目验收报告,接受学院科研人员监督。

科发院将验收材料统一上报武汉市科创局。

四、时间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向科发院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交到A216,电子版发送邮箱646707144@qq.con):

1.学院整体审核材料(6月3日前提交):

(1)《验收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秘书签字,学院盖章)和电子版(附件2);

(2)学院内部公示的电子版照片;

2.各项目验收材料(6月11日前提交,附件3):

(1)《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单位验收意见”由科发院填写盖章);

(2)项目验收备案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一份):

①验收材料报送函(待各学院上交汇总表后,由科发院统一提供给学院,老师放入收备案材料再胶装);

②《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附件(在胶装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到财务处A103审核A106盖章);

③《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专家签名);

④《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

五、其他事项

1.如12月1日前还不能开展验收,应在任务书签订的项目截止日期(6月1日)前向武汉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提交延期验收申请(附件4),项目延期验收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2.联系人 刘老师:59750136

附件1:2024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清单

附件2:验收情况汇总表

附件3: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备案材料模板

附件4: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