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然科学项目

关于填报202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者:刘瑾 发布时间:2024-05-20 浏览次数:

科通[2024]60号

各有关单位:

2024 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立项文件已经下达。依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22〕5号)规定,省科技厅将立项任务书填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基金项目

1、省基金重点类项目(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执行期为3年,系统中执行期统一设定为2024年3月1日至2027年3月1日。创新群体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项、杰青项目资助经费30万元/项。

2、省基金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指导性项目)不需要填报任务书,项目完成后将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目标任务指标进行验收。项目执行期为2年,系统中执行期统一设定为2024年3月1日至 2026年3月1日。面上类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以立项文件为准。

3、请各项目依托单位、推荐单位切实履行审核职责,督促项目负责人对照申报书内容认真填写立项任务书,原则上不允许调整申报书中预期成果对应的目标任务指标。

二、关于省联合基金项目

省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执行期为3年,系统中执行期统一设定为2024年3月1日至2027年3月1日;省联合基金培育项目执行期为2年,系统中执行期统一设定为2024年3月1日至 2026年3月1日。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以立项文件为准。

请各学院组织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于5月28日12:00前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pmshb/home.html,在线填报任务书,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打印有水印的完整版任务书,于5月31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任务书报科发院A216办公室,由科发院集中报送至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任务书一式5份,2 份交基础研究处存档,其余返还)。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李慧

内容填报咨询电话:027-87133631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7-87135733

学校联系人: 刘瑾 59750136

附件:

1.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2.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