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然科学项目

省能源局 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等4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刘瑾 发布时间:2024-09-18 浏览次数:

科通[2024]14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和国家能源局有关通知要求,省能源局、省科技厅拟组织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等4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申报查重要求详见附件。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3.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中各专项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报及推荐程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材料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6:00。

2.组织推荐。由各市、州(能源局)或科技局作为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函。请各市、州(能源局)或科技局于2024年9月27日前将申报项目名单及加盖公章的推荐函(PDF电子版)发送至省能源局或省科技厅指定电子邮箱。省能源局、省科技厅将按申报流程要求,统一进行审核推荐。

联系人:省能源局 谈政,027-87232070(zbc36902@sina.com)

        省科技厅 向咸宁,027-87135532(55625812@qq.com)

学校联系人:刘瑾 59750136

附件见湖工大科技工作管理群文件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