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文社科项目

关于2016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9-01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6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项目分为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专项任务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委托项目为省教育厅针对某项具体实际业务工作委托相关高校开展的专项研究项目。专项任务项目仅限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

2.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专项任务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2万元。指导性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

3.本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不设课题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学科范围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中的人文社科类学科。申请者应准确填写申报项目的学科门类。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限全省普通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具体要求有:

1.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限省教育厅划拨经费的省属普通高校申报。专项任务项目、指导性项目全省所有普通高校都可以申报。

2.各类项目申请者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名,申请人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应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各类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岁。

4.基础性课题项目鼓励吸收研究生、本科生参加;应用性课题项目,鼓励并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

5.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它相关厅局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6.承担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7.准备出国、出差半年以上(或者申报时已在国外,并将继续在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请项目。

四、申报办法及要求

1.所有课题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网址:。申请人需下载并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1),先确定项目名称、类别及课题组成员,将上述信息提交各单位进行汇总,然后向单位提交申请书纸质档一份及电子档以便审核,最后用科技处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和提交。

2. 请各单位汇总项目类别及成员信息,并审核申报资格及成员参与情况,凡未事先征得课题组成员同意造成参加次数超限的课题,取消其申报资格。各单位需填写《申报一览表》(附件2),并于94前将一览表及成员信息的电子档交到科技处。请各单位于910前收齐项目申请书,对项目申请书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后交科技处。审查内容包括有无在研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成员参与次数是否超过2次,项目类型、学科分类、经费预算、预期成果类型、字数是否前后一致,项目完成时间、研究进度、成果完成时间是否合理等。

3.各单位申请书经科技处审核后可领取申请人登陆账号和密码,由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1624:00

4.各单位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控申报数量,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联系人:熊炜

联系电话:59750138

 

附件1:《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16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一览表》

附件3:《2016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审核要点》

 

 

科技与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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