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2024]1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美术创作活力,引导创作方向,丰富国家收藏,实现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文化和旅游部决定自2024年起组织实施国家美术典藏计划。该计划每两年为一个实施周期,将通过征集、推荐和特邀等方式汇集遴选一批优秀美术作品,以文化和旅游部名义发布年度国家美术典藏目录并由专业机构予以收藏。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2024-2025年度国家美术典藏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作品来源分为征集、推荐、特邀,其中,推荐是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等单位分别推荐本地区(系统、单位)的优秀作品,每单位推荐作品不超过30件,推荐作品可直接参加复评。根据省文旅厅通知要求,现就推荐作品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承办单位:湖北美术馆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3日
三、申报要求
(一)从事美术创作的作者均可申报,每位作者限报1件/组作品。
(二)申报作品应以2012年以来创作的美术作品为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综合材料绘画、设计及工艺美术作品等类型。设计及工艺美术申报作品须提供作品全套草图、设计稿和成品。
(三)绘画作品原则上装框后尺寸不超过300×300cm;雕塑、设计及工艺美术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千克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
(四)申报作品如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党史、军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上的重大事件,敏感民族宗教问题等相关内容,须由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程序征求省级以上宣传部门意见后申报。
(五)申报作品著作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六)入选作者同意将入选作品无偿捐赠给相关收藏单位。
四、遴选标准
(一)创作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聚焦现实,生动展现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展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成就;聚焦历史,以丹青之韵彰显中华文化魅力;聚焦人民,展现亿万人民的共同奋斗和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全民族文明程度。
(二)艺术质量良好,创新特点突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在创作理念、创作手法、创作方式上具有创新性,体现当代中国美术创作的水平和面貌。
(三)满足收藏需求,具有收藏价值。作品的历史、文化价值较高,地域文化特色鲜明,对于丰富国家美术财富、完善美术收藏体系具有一定价值。
(四)以入选国家级、省部级重要创作及展览项目的作品为主。
五、作品评审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评审。在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下,抽取评委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评选、推荐。
六、资料收集
(一)此次推荐的作品拟通过征集申报产生。每位作者提供一件作品参评。
(二)各单位应于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审核提交《2024—2025年度国家美术作品典藏计划湖北省推荐作品申报表》《2024—2025年度国家美术典藏计划推荐作品汇总表》、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纸质版材料(A4打印,一式一份),所有电子版材料整体打包提交至指定邮箱。
(三)须提供的电子版资料应包括:表格电子版、高清作品图片、艺术家简介(200字以内,含出生年月、籍贯、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作品基本信息(名称、材质、尺寸、创作年代、曾入选项目情况),作品阐释(200字以内)等图文资料。
学校联系人:鲁菁,联系电话:027-59750138
电子邮箱:756684594@qq.com
办公地址:科发院人文社科项目管理办公室(行政楼A214)
注:邮件请注明2024-2025国家美术典藏计划。
附件:
1.“2024—2025年度国家美术典藏计划”湖北省推荐作品申报表
2.“2024—2025年度国家美术典藏计划”推荐作品汇总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