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文社科项目

关于组织2025年度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鲁菁 发布时间:2025-04-27 浏览次数:

科通[2025]84号

各相关单位:

2025年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现正式向社会发布,并实行竞争性公开招标采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选题

1.发挥湖北综合优势,探索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研究

2.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创投产投研究

3.统筹“水铁公空网”,加速重构湖北开放通道和物流体系研究

4.湖北城市更新动力机制和房地产模式创新研究

5.面向海外推进高端科创招商、高层次人才招引、高价值专利转化研究

6.积极培育消费新产品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研究

7.湖北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募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研究

8.湖北加快家用健康设备产业发展研究

9.推进湖北氢能产业链协同发展与安全保障研究

10.湖北加快自主计算产业发展研究

11.湖北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研究

12.湖北加快无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研究

13.发挥湖北创新、产业和资源优势,发展游艇经济研究

14.加快湖北建筑业转型升级研究

15.推动湖北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发展研究

16.大力发展新型易货贸易研究

17.推进汉襄宜“金三角”大空间产业协同发展研究

18.以消费终端为逻辑起点,推动农业品牌发展研究

19.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培育建设市县财源研究

20.重塑湖北职业教育供给体系研究

21.湖北教育资源优化利用研究

22.推动湖北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研究

23.湖北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研究

二、采购金额

2025年共安排省政府智力成果竞争性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3项,获准立项的采购课题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8万元整,项目经费分两期支付,立项后支付第一期经费、占经费总额的60%,项目结题后支付第二期、占经费总额的40%。

三、采购对象

本次采购面向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政府部门、企业等各类智库机构及专家学者。产业发展项目鼓励大型企业参与投标。鼓励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部门组成项目组联合申报。

四、申报要求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湖北”(http://www.ccgp-hubei.gov.cn/)或“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https://zys.hube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申请书》。申报人须如实填写《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申请书》,提出不少于2500字的政策建议框架,由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书用A4纸印制,一式7份(分开装订成册),其中至少有一份原件。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后,于2025年5月28日上午12时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档报送至科发院人文社科办。

六、评审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后,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开展量化评标和现场答辩,中标名单将在“中国政府采购·湖北”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网站公布。

七、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成员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2.承担以前年度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不能实质性参与研究或不能具体承担指导责任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4.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请省级财政资助,已申报省重大调研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软科学项目的均不允许立项,出现重复申报的项目将撤回资助。

八、其他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工作,组织强有力的研究团队参与申报。

2.智力成果采购坚持以用立题、以用立项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决策效用,对策措施建议必须具体、实用、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课题申请方应具有与课题研究相适应的研究力量以及保障课题按照计划顺利开展的相关条件。课题负责人应具备承担课题研究所需的学术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并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

4.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自接到《课题立项通知书》起15日内,须提交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计划。6个月内完成符合省政府智力成果质量要求的研究成果。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听取项目研究进度情况汇报。提交智力成果时,应同时提交4500字以内的成果摘要。

学校联系人:鲁菁, 联系电话:027-59750138

办公地址:科发院人文社科项目管理办公室(行政楼A214)


附件: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申请书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