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文社科项目

关于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库增补专家和更新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杨柯 发布时间:2025-11-27 浏览次数:

科通[2025]200号

相关单位

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库是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的基础,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负责建设和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请各单位协助开展新一轮增补专家、更新信息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专家

符合以下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专家可申请加入专家库: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

3.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二、更新专家信息

已在专家库的专家,也要定期登录平台维护个人信息(至少半年维护一次)。重点更新以下信息:单位和职称职务变动情况、主要研究领域、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获人才资助情况、最新代表性成果及成果获奖情况等。信息维护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将作为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条件。

具体操作方式:

1.新专家注册。专家本人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主页,进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点击进入“成果鉴定系统”的专家注册(在页面左下角),查看并同意用户协议后可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点“提交”。

2.专家更新信息。专家登录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后,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维护”,进入填写页面,完善需要更新的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

请所有专家务必按照栏目要求准确、规范、完整填写。

三、加强信息保密

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身体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承担评审、鉴定工作的专家,经核实后,向科发院提出删除申请。科发院和相关学院共同负有对专家信息严格保密和充分尊重专家权益的职责,严禁利用专家库从事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无关的工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于2026年3月27日前完成此次专家库集中增补更新工作。

联系人:杨柯,联系电话:027-59750138

办公地址:科发院人文社科项目管理办公室(行政楼A214)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5年11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