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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的通知

发布者:刘瑾 发布时间:2023-08-31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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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通[20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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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鄂教外办函〔 2023〕9号)要求,现开展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青年科学奖项目及要求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 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 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 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 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申报名额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申报要求,组织本院教师进行申报,择优遴选推荐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因我校奖项推荐候选人限额1人,各单位最多推荐1名青年科学奖。

三、材料要求

请单位95日上午11:00前将《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Word电子版发送邮箱646707144@qq.com,纸质版交到科发院A212:

联系人:刘瑾  联系电话:59750137;

附件: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相关材料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