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的通知
科通〔2023〕88号
各学院、各科研单位:
2023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工作即将开始,今年科研工作量考核仍在科研创新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研平台”)中完成,大部分科研项目及成果已上传至科研平台,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对科研数据认真核对及补充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平台网址
https://kypt.hbut.edu.cn,可由融合门户-科研系统直接登录。
二、数据核对工作及时间要求
(一)科研论文
1.请在科研平台中先认领再新增2023年论文,在科研平台中补录2022年度已发表未检索的外文期刊论文,注意事项:
(1)如科研平台中已推送,且老师也新增的同一篇论文,以推送认领为准,请老师进入“待确认论文”导入,选择“覆盖”;
(2)SCI、EI、CSSCI、CSCD均应在相应数据库中被检索,不以知网查询为依据。SSCI、ESI、A&HCI应上传检索报告;
(3)SCI和SSCI分区依据中科院升级版;
(4)所填报论文需以湖工大为第一署名单位;
2.教研论文勿在科研平台填报;
3.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2:00前。
(二)学术著作(不含教材)
1.科研系统中请只提交湖工为第一作者单位的学术专著(即“某某著”,不含“某某编著”“某某编”),务必上传完整的附件(包括著作封面、出版页、作者及单位信息页、封底),查验国家版本数据中心官网是否已公开出版(https://pdc.capub.cn/index.html);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2:00前。
(三)成果获奖
1.成果获奖需在《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湖工大科〔2021〕15号)(见附件2)所列奖项范畴中,且已有奖励证书,仅公示阶段的暂不填报;
2.成果获奖所有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顺序填全(格式: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大学......),成果获奖名称不写奖励种类,写具体的成果名称,如“***的技术及应用”,同时上传获奖支撑材料(单位证书PDF扫描件、湖工大所有参与教师的个人证书PDF扫描件、公示中该奖励信息截图),请在备注栏中标明官方公示链接;
3.因科研材料归档有关要求,由学院统一提交落款时间为2023年的单位纸质获奖证书(个人纸质证书无须提交);
4.社会科技奖,需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官网(https://www.nosta.gov.cn/pc/zh/shkjjl/jlmu/335.html)《社会科技奖励目录》中可查询,如查无结果,不在科研平台中填报;
5.教研奖勿在科研平台中填报;
6.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2:00前。
(四)知识产权
1.专利:专利授权后算科研工作量,由非签约专利代理事务所代理的专利,请自行在科研平台录入并上传证书附件;
2.软件著作权:请在科研平台中录入软著信息,上传软著电子证书,如有纸质证书,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科发院(实训楼B601);
3.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2:00前。
(五)纵向项目(含国防类项目)
1.核对个人2023年度新立项/续到款的项目信息、到账经费;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2:00前;
3.特别说明:国防类项目不需要上传合同文本等材料,所有材料线下登记办理。
(六)横向项目(含国防类项目)
1.核对2023年度横向项目到账经费和工作量分解(以科研平台为准);
2.对于2023年度新签订合同,请提前在科研平台中录入合同信息,学院及时审核;
3.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2:00前;
4.特别说明:国防类项目不需要上传合同文本等材料,所有材料线下登记办理。
三、有关要求
1.在科研平台中所填报成果请确保真实、有效;
2.教研相关论文、获奖、项目不在科研平台填报。若相同成果在教研和科研口重复填报,一经发现,按学术不端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科纵向项目、获奖、论文:刘瑾 59750136
社科纵向项目、获奖、论文:鲁菁 59750138
专利、专著:熊瑛 59750139
横向项目:姚春光 59750137
军工纵向、横向项目:曾一梅 59750886
其他事项:孙芸 59750149
科研平台技术支持:工程师李奔17310196392
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教师科学研究工作计分办法(试行)
2.湖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