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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4年科研助理(第二批)招聘启事

发布者: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28 浏览次数:

因工作需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以下简称“科发院”)现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专业背景为管理类、工科类优先;

2.本科学历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本科学历者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文字功底扎实,可独立撰写项目报告、活动策划书等;

4.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团队合作意识。

(三)不接受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类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职责

(一)负责整理汇总学校科技成果库、技术专家库等,协助开展项目调研、技术跟踪、科技成果筛选及对外推广工作;

(二)参与科技成果推广及技术转移的信息化建设,协助全校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工作;

(三)参与成果转让、许可与作价入股项目的沟通与协调、合作谈判、签订协议等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等各类反映个人经历和能力的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汇总成电子文件,发送邮箱95360841@qq.com(邮件主题请以“XX大学(毕业学校)张三应聘科研助理”命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日。

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如有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期间不接收书面简历材料,初选入围后应聘者按要求另行提供书面材料。

(二)资格初审

科发院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初审合格人员。

(三)考核

科发院成立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并通知拟录用人员按程序到校统一进行体检。入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岗前考察。

综合考察情况,拟聘人员与学校招标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7-59750149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