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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孙芸 发布时间:2024-12-11 浏览次数:

科通〔2024〕179号


各学院、各科研单位:

2024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科研工作量考核计分仍在科研创新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研平台”)中完成,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对科研平台中科研成果进行核对及补充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平台网址

https://kypt.hbut.edu.cn,可由融合门户-科研系统直接登录。

二、数据核对工作任务及时间要求

(一)纵向项目(含国防类项目)

1.核对个人2024年度到款的项目信息、到账经费;确认项目成员信息并分配贡献率:主界面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列表后,找到对应项目,在最后一栏操作栏点击“业务办理”,然后点击“变更申请”,勾选“人员变更”,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书的成员信息添加项目组成员,并对项目成员的贡献率进行分解(研究生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添加或变更,无需分配工作量),提交变更申请;

2.对于2024年度新立项的项目,请待经费到账后,再在科研平台中进行填报(经费未到账的项目暂不填报)。立项项目需上传完整的支撑材料,包括申请书、立项批文、任务书、联合申报协议。“立项编号”应填写项目红头批文中的编号,如有必填;“立项日期”应填写项目红头批文的落款时间;“开始日期”和“计划结项日期”按任务书中填写;“是否管控预算”以项目任务书为准(如勾错后期不能修改,将影响财务报销);项目预算信息、成员名单及顺序严格按照任务书填写;管理费按照《湖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纵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湖工大科〔2022〕3号)、《湖北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纵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湖工大科〔2022〕5号)填写;

3.科研平台中尚有未认领的银行到款,请及时进入科研平台点击“经费认领”,通过查询来款单位或者金额找到对应经费点击“认领”,认领前需确认对应的项目已在平台中新增并通过审核;

4.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7:00前;

5.特别说明:国防类项目不需要上传合同文本等材料,所有材料线下登记办理。

(二)横向项目(含国防类项目)

1.核对2024年度横向项目到账经费和工作量分解(注:在科研平台完成“分割”步骤才能计分);

2.对于2024年度新签订合同,可在科研平台中录入合同信息,学院及时审核;

3.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7:00前;

4.特别说明:国防类项目不需要上传合同文本等材料,所有材料线下登记办理。

(三)科研论文及智库研究成果

1.请在科研平台中先认领推送论文,再新增2024年论文(若推送论文有误请勿认领,可自行新增);在科研平台中补录2023年度已发表但未录入的论文。注意事项:

(1)SCI、EI、CSSCI、CSCD均应在相应数据库中被检索,不以知网查询为依据。SSCI、ESI、A&HCI应上传检索报告;

(2)SCI和SSCI分区依据中科院升级版;

(3)所填报论文需以湖工大为第一署名单位;

(4)如学生为第一作者,教师为通讯作者,在论文中应有通讯作者说明;

(5)如有已录入期刊论文升级、新增检索需于2024年度追加分,由各学院收集审核后一并汇总报科发院;

2.智库研究成果在科研平台-成果管理-智库研究成果中进行填报;

3.教研论文请勿在科研平台填报;

4.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7:00前。

(四)成果获奖

1.成果获奖需在《湖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湖工大科〔2024〕5号)所列奖项范畴中,且是已经有奖励证书的,仅公示阶段的暂不填报;

2.成果获奖所有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顺序填全(格式: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大学......),成果获奖名称写具体的成果名称,如“***的技术及应用”,同时上传获奖支撑材料(单位证书PDF扫描件、湖工大所有参与教师的个人证书PDF扫描件、公示中该奖励信息截图),请在备注栏中标明官方公示链接;

3.因科研材料归档有关要求,由学院统一提交落款时间为2023年的单位纸质获奖证书(个人纸质证书无须提交);

4.教研奖勿在科研平台中填报;

5.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7:00前。

(五)学术著作(不含教材)

1.科研平台中请只提交湖工大为第一作者单位的学术专著(即“某某著”,不含“某某编著”“某某编”),务必上传完整的附件(包括著作封面、出版页、作者及单位信息页、封底),并提交著作原件一份至科发院,各学院查验国家版本数据中心官网是否已公开出版;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7:00前。

(六)知识产权

1.专利:只有已授权的专利算科研分,所有“湖北工业大学”为专利权人的专利,请在科研平台“我的成果—成果类型—专利”栏目内完善授权及转化意愿等必填信息,确认每项专利均有《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附件;

2.软件著作权:请在科研平台中录入软著信息,上传软著电子证书;

3.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7:00前。

三、有关要求

1.在科研平台中所填报成果请确保真实、有效;

2.教研相关论文、获奖、项目均不在科研平台中填报。若相同成果在教研和科研口重复填报,一经发现,按学术不端处理;

3.所有科研成果均由学院先行审核,审核错误率高将影响学院年度科研工作状态考核。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科类纵向项目:刘瑾 59750136

社科类纵向项目、获奖、论文、专著:鲁菁 59750138

横向项目、自科类获奖、论文、专著:曾一梅 59750137

知识产权:熊瑛 59750139

国防类纵向、横向项目:余东栋 59750886

科研平台及其他问题:孙芸 59750149


    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教师科学研究工作计分办法(试行)

        2.湖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湖工大科〔20245号)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