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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技术交易补助的通知

发布者:杨磊 发布时间:2025-03-25 浏览次数:

科通[2025]5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武政〔20242号)精神,现将武汉市科创局2024年度技术交易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开展技术交易活动且在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技术输出方,技术输出方具体要求如下:向在汉企业输出研发成果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汉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

二、补贴标准

技术输出方:2024年度技术合同(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三类),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按照实现技术交易到账额的2%予以补助,同一单位补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5325日至410日。

四、申报资料

1.技术合同信息表扫描件,该表格在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由认定登记系统自动生成,自制表格无效(科发院统一在政务网登记,申报领取电子档请QQ317975594

2.技术合同扫描件,技术开发合同中技术内容不具体的应当提供经合同双方确认的技术开发内容补充说明,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技术秘密指标、参数及技术性能的应当提供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具体说明(由申报人自行准备,可在科研系统下载操作指引:科研系统-我的项目-横向-具体项目名称-双方已盖章合同);

3.享受补助年度银行凭证扫描件,银行凭证发生时间视为技术交易额发生时间(单张银行凭证对应多个合同项目的需进行备注说明)(由申报人自行准备,可在科研系统下载操作指引:科研系统-经费认领-认领金额-附件);

4.税务发票扫描件(单张税务发票对应多个合同项目的需进行备注说明)(由申报人自行准备);

5.技术吸纳方与输出方共同确认的项目实施情况的说明原件。合同未执行完毕的,应说明合同所约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项目进展情况(由申报人自行准备,需要校企双方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合同已执行完毕的,应提供项目验收的相关资料或提供相关资料(由申报人自行准备,如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技术成果形成的样品图片、样品测试报告、软件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或知识产权转移证明等。需要校企双方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五、申报流程

技术交易补助资金申报全程网办,各学院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并于410前以学院为单位向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提交如下材料:

1.技术输出方申报事项汇总表(附件一)

2.申请人将同一项目的资料按照技术合同信息表、技术合同、银行凭证、税务发票以及促进该成果转化的相关证明的顺序逐一排序制成单个PDF文件;各学院将所有申报资料合并为1PDF文件。

六、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技术交易补贴资金包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类合同;技术秘密的转让、许可类合同。以在技术合同登记系统内信息为准。其中,技术秘密转让、许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技术秘密指标、参数及技术性能的应当提供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具体说明(需要校企双方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2.银行到款凭证的发生时间必须是202411日至20241231日之间;

3.往年签订合同但在202411日至20241231日之间有到款并能提供到款凭证可以申报;

4.最终到校总金额将以武汉市科创局审核通过结果及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5.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次技术交易补贴资金将作为学校成果转化奖励发放

6.本次技术交易补贴涉及面广、人员多,请申请人务必准确填报、如实提供资料,因不准确填报或提供虚假资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

政策咨询,65692209  65692169  65692182

湖北工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59750884(政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