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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科协2025年度品牌学术活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孙芸 发布时间:2025-05-05 浏览次数:

科通[2025]95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科协系统学术引领作用,打造综合性、开放性和多元化的高端学术交流平台,促进学术繁荣和科技创新,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2025年省科协拟实施品牌学术活动项目资助,择优支持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含学会联合体)和省内高校(院所)科协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项目围绕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学术交流,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和各学科发展需要,重点支持“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有影响的学术活动。2025年品牌学术活动项目类型分为A类“品牌学术活动项目”、B类“综合交叉类学术活动项目”、C类“青年科学家论坛或学术沙龙”等3个类型,各申报单位可依据《湖北省科协所属学会学术活动项目资助管理办法》(鄂科协办〔2025〕29号)(详见:https://www.hbkx.org.cn/news/info?newsid=99c641732aaf4fd99f7eb92e3fa3b91a))进行申报。

二、资助名额和资助标准

根据省科协2025年度品牌学术活动项目财政预算安排,将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资助45个左右重点学术活动,资助标准分别为:

(一)A类“品牌学术活动项目”,资助标准约10万元/个。

(二)B类“综合交叉类学术活动项目”,资助标准约5万元/个。

(三)C类“青年科学家论坛或学术沙龙”,资助标准约3万元/个。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的省级学会、高校(院所)科协须为学术活动的第一主办或第一承办单位。

(二)申报项目的省级学会必须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三)申报项目须在湖北省境内举办。

(四)每单位原则上申报1项,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注明牵头单位。

(五)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于2025年内启动并完成。

(六)未建有党组织和监事会或未完成上年度省科协重点学术项目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七)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鼓励申报单位将学术交流成果有效转化为智库成果,对形成综述性报告、决策建议报告、科技工作者建议等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九)鼓励申报单位整合优质科技资源,通过学术交流带动创新资源下沉,助力科创湖北建设,创新学会党建工作。

(十)获得资助的申报单位,需在活动结束后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配合开展项目考核验收等工作。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填报《2025年度湖北省科协品牌学术活动项目申报表》、活动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说明材料,于2025年5月9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发院办公室(行政楼A210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芸  联系电话:027-59750149

电子邮箱:95360841@qq.com


附件:2025年度湖北省科协品牌学术活动项目申报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