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成果奖励

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者:曾一梅 发布时间:2025-11-04 浏览次数:

科通〔2025〕192号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评选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5〕15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30项、银奖不超过60项、优秀奖不超过70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15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

二、参评条件

参评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参评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专利权人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参评方式

三、项目推荐

(一) 有自荐名额的推荐单位

1.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

2.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以下简称协会);

3.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

4.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

5.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

6.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以下简称示范高校);

7.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

(二)其他申报项目推荐单位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市州局)。

(三)申报中国专利奖采取集中推荐方式。示范高校和示范企业直接作为推荐单位,将自荐名额内的项目择优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其他中报项目按程序逐级上报至推荐单位,再由推荐单位择优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

(四)公示。申报单位对符合参评条件的推荐项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并在本单位通过网络或者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逐级上报。

(五)审核。各推荐单位对专利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项目公示情况等进行审查,按照报送材料的有关要求,确保材料的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六)重点鼓励近几年获得第二届湖北专利奖金奖、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项目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推荐单位分配的账号密码,于2025年12月1日前登录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湖北区)申报系统(https://www.hbipdc.com/2/),依据提示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主要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

2.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证明、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4.项目公示证明材料。

(二)校内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因限额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务必于11月14日前联系科发院报名备案。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23 年修订)》《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5年修订版)》等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

附件:1.申报书

2.推荐函

3.推荐意见书(协会、院士)

4.推荐项目汇总表

5.征求意见表

联系人:曾一梅 熊在琼

联系方式:59750139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