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2024]108号
各有关部门、学院:
现转发《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及国地联合、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评价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见附件1。
一、材料报送要求
(一)认定工作材料报送分为两个阶段:资格审查阶段和专家评审阶段,目前只需提交资格审查阶段材料。
1.资格审查阶段:认定资格审查及证明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见附件2。
2.专家评审阶段:各市(州)发改委按另行通知要求。
(二)评价工作材料: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报告及证明材料、评价表及附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见附件3,
截止日期:2024年8月6日上午12:00,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A212,电子版发送至61006715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年度需要参加评价的省级工程中心名单
需要参加评价的工程中心名单 |
序号 |
平台名称 |
所属学院 |
负责人 |
1 |
食品酿造技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
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 |
汪超 |
2 |
新能源及电网装备安全监测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张晓星 |
3 |
车用轻质材料与加工湖北省工程实验室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胡心彬 |
4 |
智慧河湖与生态修复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
陶高梁 |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一梅 熊在琼
联系电话:59750137 13554328111
附件:1.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及国地联合、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评价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国地联合、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评价材料
3.2024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材料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7月30日